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的硕士学位,他不同于法学硕士属于普通硕士教育。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
是为国家和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掌握法律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专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研究方向
刑事法学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报考条件
1、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
2、重点招收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学位特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
学习方式
分为双休班和集中班:双休班为国定假、寒暑假以外的周六、周日排课;集中班每学期集中安排4-5周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