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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MSW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 2024-09-19|176

所属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学科名称:社会工作

学科代码:0352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以及法治中国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专业素养与法治素养兼修,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具备开展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他临床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以及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服务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复合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工作伦理原则,恪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社会工作基本原理,具备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方法、思维习惯和职业技能。

3、具有独立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

1、司法社会工作。主要培养对接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通晓司法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包括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服务、社会矛盾调处与化解服务,以及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服务等。

2、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服务管理。主要培养对接社会治理转型与社会服务需求,通晓行业法律、政策法规,精通社会服务管理的高端社会工作行政与法治建设专门人才。

3、临床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培养儿童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精神康复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等领域的高端社会工作实务人才。

培养工作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00小时。各专业培养方向研究生在本培养方向的限制性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一)课程设置

1、学位课(16学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2)外语(4学分)

(3)社会工作理论(2学分)

(4)社会研究方法(2学分)

(5)高级社会工作实务(2学分)

(6)社会政策与法规(2学分)

(7)社会工作伦理(2学分)

2、必修课(12学分)

(1)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组织管理(2学分)

(2)司法社会工作专题(2学分)

(3)社会服务管理(2学分)

(4)社会工作实习(上)(3学分)

(5)社会工作实习(下)(3学分)

3、选修课(8学分)

3.1 限制性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3.1.1 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1)社会性别与法律专题(2学分)

(2)禁毒社会工作(2学分)

(3)矫正社会工作(2学分)

(4)人民调解(2学分)

3.1.2 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服务管理方向

(1)社会服务项目开发与管理(2学分)

(2)项目评估方法与实务(2学分)

(3)社会创新与创业(2学分)

(4)社会工作督导(2学分)

3.1.3 临床社会工作实务方向

(1)精神康复社会工作(2学分)

(2)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2学分)

(3)灾害社会工作(2学分)

(4)家庭社会工作(2学分)

3.2 自选课(不计学分)

(二)实践必修环节

1、研究生在学期间,安排不少于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对于非社会工作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须另外补修20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实习。

2、依托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社会企业,由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选派学生到各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

3、研究生实习事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实习手册》执行。

(三)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发展的具体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形式多样,包括(1)项目设计与评估:在导师指导下,学生选择一个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2)实务研究: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3)政策研究:在导师指导下,学生撰写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可以是应用性课题,也可以是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案例分析、服务开发、项目管理、政策分析等。

3、学位论文应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社会治理转型与社会工作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职兼读)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必须满2年,非全日制学习2-4年(以修满学分为限)。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课程学习结合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此外,注重案例教学,培养学员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行双导师制。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聘请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担任导师。

4、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其所学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质量标准

1、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课程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符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

2、需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硕士实习手册》的相关要求,在完成专业实习时数和相应专业实习任务的同时,形成实务记录、调查报告等专业实习成果。

3、对于本科专业不是社会学、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在第一学年旁听《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两门课程,并达到补修专业实习的相关要求。

学位授予

1、课程考试合格、完成专业实践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学位论文要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附则

学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其他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培养方案由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拟订,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施行。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政法大学MSW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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