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培管理学院 专注人才成长发展

同济大学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同济大学| 2024-01-07|7010

所属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名称:资源与环境

学科代码:0857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学科介绍

资源与环境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柱。本类别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旨在围绕解决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匮乏、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气候变化等一系列人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培养具备资源与环境领域具备高级任职资格及专业性学位的人才。

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下设四个工程领域:环境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地球资源环境与探测领域、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

1、环境工程领域依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该学科是国家“211工程”和“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 程)”重点发展的新兴学科之一。1981年首批设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硕士点,1983年首批设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博士点,1985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并获得滚动支持,在第四轮环 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中位列A+。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50人,其中正高级80人。师资 力量雄厚,拥有两院院士 6 人(含双聘)、另有 1 人入选非洲科学院院士,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0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24人, 9人为全球高被引科学 家、中国高被引学者,40 余人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任职,10余人次在国内外 学术组织机构任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拥有“污染控制和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1989年建立),“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995年建立,2021年入选新序列),“可持续城市水系统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17年建立), 以及2002年成立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等教育和科技研发平台,2017年牵头建设的上海市环境与生态 IV  类高峰学科通过上海市教委考核并获滚动支持。承担并完成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水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等项目百余项,近5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 项近 50 项。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形成了面向未来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摇篮,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问题的基地和开发环境保护技术的中心;为我国乃至全球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培养了具有扎实的环境科学理论、对于区域性和全球 性环境问题有深入认识、能够独立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解决环境问题的引领性拔尖人才。该学科已成为国际知名的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领域拔尖人才培养中心,QS最新排名全球66位,2022年进入ESI 全球前 1‰行列。

2、地质工程领域依托土木工程学院。同济大学是我国率先开设地质工程学科的高等学校之一,也是目前上海市唯一设置该学科的高等学校。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始建于1952年,1958年正式招收本科生,1982年获得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专业硕士点,2003年获得地质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获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2007年被评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09年设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7年获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城市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

3、地球资源环境与探测领域依托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科始建于1975年,1978年开始招收海洋地质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建成当时国内高校 唯一的海洋地质学博士点,1991年设立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地球物理学学科于1993年获得“固体地球物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固体地球物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理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拥有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大 科学工程。

4、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依托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三个一级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学科始建于1952年,均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同类专 业院校中最早招收研究生(建筑1956,城市规划、风景园林1981),最早一批设立博士点(建筑 、城市规划1981, 风景园林1986 ) 、 博士后流动站(1988)。三个学科均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双万计划专业(2019)、上海市高峰学科(2015)。三个学科均享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在全 球高校QS排名中建筑与建成环境领域名列前15位(2021年排名第13)。拥有同济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高等研究院、同济大学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生态化城市设计国际联合实验室、上海市城市更新及其空间优化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建筑数字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机构。

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相关学院和相应学科均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学科地位,多年来培养了大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招收“能源与环保”领域工程博士,拥有包括院士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学者的强大的师资队伍和企业导师队伍,可以为本类别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提供支撑。

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研究生须修满学分,完成必要的培养环节,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并达到各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发表要求,经各领域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被授予资源与环境博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和专业精英。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祖国富强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掌握所在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科学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合作、组织与领导能力。

3、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未来国家战略需求,面向资源与环境领域工程实践及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相关人才具备领域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其同时熟悉资源与环境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

4、培养具备解决资源与环境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且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资源与环境类别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5、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研究方向

085700 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四个工程领域,分别为:

(一)环境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A01 环境科学

A02 环境工程

A03 市政工程

(二)地质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B01 地质工程

B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B03 地下水工程与环境

(三) 地球资源环境与探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C01 海洋地质学

C02 海洋化学

C03 海洋技术

C04 勘探地球物理学

(四)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D01 建筑设计

D02 城乡规划设计

D03 风景园林

学制及学习年限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批准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公共学位课 6分

专业学位课 2分

非学位课           2分

必修环节          15分

补修课程           0分

总计              25学分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工程伦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学术英语写作 III、国际交流英语视听说 III、第一外国语(德语)、第一外国语(日语)、第一外国语(俄语)、第一外国语(法语);

2、专业学位课程:

1)地质工程模块: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新进展、高等岩石力学、非饱和土工程地质、特殊土工程地质、综合地球物理理论与方法、环境水文地质学(II);

2)可持续城市建筑模块:建筑学研究方法、城市研究方法、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建筑学学科前沿动态、专题景观规划设计、研究计划制定、批判性阅读、建筑哲学研究、论文选题与写作、研究方法、科学哲学研究;

3)环境工程模块:资源与环境工程案例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进展、环境毒理与风险评价、水资源系统工程、废水处理新技术、水化学理论与应用、环境领域前沿科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现代环境分析理论与技术、给水处理新技术、水资源系统工程、废水处理新技术、污水处理及资源化理论与技术 ;

3、非学位课程

1)地质工程模块:地质灾害动力学、滑坡动力学、地球物理学进展、地震反演理论与方法、水土污染评价与修复、多孔介质渗流力学;

2)可持续城市建筑模块:城市气候学、住宅产业化、当代绘画观念与实践、城市土地利用与开发、中国古代建筑文献、建筑人类学、中国营造法、节能建筑、景观生态与应用、遗产景观、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当代中国城市问题选讲、人类聚居环境学、城市风貌规划与管理、区域生态景观研究、现代景观技术与应用、建筑与城市空间研究文献、建筑技术科学前沿、建筑理论前沿专题、数字性能化设计理论研究、数字化设计与建造方法、园林植物与生态的定量化研究、西方现代风土建筑概论、设计前沿;

3)环境工程模块:生物化学、微生物遗传学、环境化学工程、现代生物技术与应用、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微生物学、环境流体力学、高等环境化学、环境系统分析、环境管理学、反应工程、物理化学、水化学理论与应用、环境生物与生态学、区域水污染控制与规划、绿色化学、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全球环境系统与可持续发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理论与技术、城市水循环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验室环境健康与安全、第二外国语(德语)、第二外国语(日语)、人工智能导论、实验室安全、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城市水文学、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与实践;

4、必修环节:国际学术交流、专业实践、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中期综合考核、同济高等讲堂、论文阶段成果学术报告会;

5、补修课程:建筑设计原理、近现代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与城市光环境、西方建筑史专题、中国建筑史专题、节能建筑原理专题设计(IV)。

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应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需符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论文选题: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集中组织。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若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召开选题报告会。论文选题第一次不通过者,需在6个月后申请重新进行选题报告会。

2、中期综合考核:博士研究生的中期综合考核由学科专业集中组织。考试成绩按学院分等级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成绩为优的比例≤40%,成绩为良的比 例≤40%,成绩为合格或不通过的比例≥20%。中期综合考核第一次不通过者,可在6个月后申请再次考核。学位论文选题和中期综合考核相距时间不少于6个月,中期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相距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指结合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以及环境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地球资源环境与探测领域、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相关的行业企业或平台,参与应用背景明确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以提高技术创新能 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专业实践环节,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且达到各学院制定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细则》要求。学术型硕士背景且工作经验不足1年者,需补专业实践到1年。

4、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盲审。

5、盲审: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6、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撰写格式、评阅程序、答辩组织和答辩程序按照《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同济大学学位论文选题评阅答辩工作规范》执行。

7、涉密论文: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保密管理工作,按《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同济研【2018】65号)执行。

成果形式

各工程领域申请学位时成果发表的要求如下:

(一)环境工程领域:发表论文、专利申请与授权、软件著作权、获科研奖励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在线或正式发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际SCI期刊论文;

2、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线或正式发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内外 SCI 期刊论文,同时以授 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申请人(包括导师第一发明申请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个,要求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

3、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线或正式发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内外SCI 期刊论文,同时获批 软件著作权1项,要求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

4、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1/2 含);

5、编制领域认可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立项)2项;

6、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地质工程领域:须同时达到下列学术成果发表要求:

1)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SCI检索源)或《土木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重要英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含在线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通过各 专业领域组织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国际专家评审。

2)在国内学术期刊(不包括期刊增刊)上发表并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土木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中文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省级以上工法1项。或主/参编各专业领域认定的已发布协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获得省部级/国家一级学会(各专业领域认定)科技奖励 1 项且排名为前二分之一。或 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二级课题的结题报告(排名前3)。

3)在系列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做口头报告。 用于申请(授予)学位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要求须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成果必须以同济大学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工法必须博士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含企业导师、副导师)为第一完 成人、博士生为第二完成人。至少一项成果的完成人应包含企业导师。

(二)地球资源环境与探测领域:发表论文、专利申请、获科研奖励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且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在线或正式发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际SCI期刊源论文;

2、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且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在线或正式发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内SCI期刊源论文;

3、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线或正式发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国内外SCI期刊源论文, 同时以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申请人(包括导师第一发明申请人、申请者 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个,要求第一作者和申请人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

4、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六位。 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可持续城市建筑领域:鼓励与导师共同发表论文,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有2篇论文被SCI、SSCI、A&HCI检索。

2)公开发表3篇论文: 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1-1、1-2,另1篇发表在表2-1或2-2。(目录详见《2022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规定》。目录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版本执行。)

3)有经过学科专业委员会认定与以上论文同等水平的相关学术成果,如专著、省部级以上科研设计奖项、科技专利等。经学科专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 顶级期刊高水平论文和标志性成果可认定为等同1-2篇论文成果,也可直接认定为符合“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分流与退出机制

1、在学期间累计多于两门(含两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2、论文选题或中期综合考核两次不通过者,视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处理。如为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研究生,若所在学科专业委员会认为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建议,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分流进入硕士阶段培养。

3、学制内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的博士生,予以退学处理。

备注

1、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入学后前2个学期,必修环节中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论文选题、同济高等讲堂必须在中期综合考核前完成。

2、同济高等讲堂是指由研究生院、各学院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博士生应在中期综合考核前听取不少于16次的纳入同济高等讲堂管理的学术讲座,并将心得体会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上文所述就是同济大学资源与环境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同济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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