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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 2023-11-18|4697

所属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科门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学科名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科代码:050211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高尚的道德,科学、严谨的学风。

2、具有坚实的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科理论基础,掌握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的系统知识与研究方法,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3、了解本学科的当前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具有国际化的批评视野,毕业后可选择从事科研、教学、翻译及相关中、高层次文化行业。

研究方向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是外国语言文学下设二级学科。本学科的特点是: 形式与功能并举,理论与语料兼备,设有三个研究方向:话语篇章研究、句法学、 应用语言学。本学科依据综合性、理论性和应用型的培养要求,培养具有语言技能强、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系统的高级外语人才。

1、话语篇章研究从功能语言学的视角,把语言视为交际情境中意义的表达方 式,语言是一个由多种表达手段构成的、为特定目的服务的功能系统,研究语境 中语义的生成和话语(语篇)功能的实现,着重研究语言的使用、指称系统、学 术语篇、多模态话语等领域。

2、形式语言学在普遍语法理论的框架下,通过建立一套形式化的原则和规则系统,试图从语言结构内部寻找对语言现象的解释,着重研究英语、汉语的句法现象。

3、应用语言学揭示各种语言的特性、其历史演变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异同,主要研究语言与社会、文化、民族、心理和行为的关系,特别注重语言教学和语 言评测,及言语产生的加工与合成。

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5年。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每次申请不得超过1年,累积不得超过2年。

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特点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建立以导师为主导,研究生为主体的培养方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育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并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中期,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指导 教师,制定培养计划。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发展方向课采取讲授、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专业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学习。研究生除进行正常的课程学习之外,必须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形式可以是教学实习、社会调查, 参与管理、科研、开发等活动,或者兼任助教、助研、助管。 

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按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设置。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发展方向课程和全校公共选修课程。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为3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3学分, 必修环节为 1 学分。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要求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至少1学分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现学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第二外语(日、 德、法、朝)、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科基础课程:研究方法与学术论文写作、中外原典研读;

3、专业主干课程:语言学定量研究、第二语言学习与教学研究、元语言与元话语、话语分析、国际学术前沿;

4、发展方向课程:社会符号学、认知语言学、语用与修辞、话语与社会、句法学、句法语义接口研究、英汉对比、翻译研究、翻译与跨文化交际、英语语言史、媒介话语研究、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

1、公共基础课(7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类专业)1学分,16个学时。《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2个学时。《第二外语》4学分,64学时,语种为日语、德语、法语或朝鲜语。

2、学科基础课(4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重要课程,以一级学科为平台至少开设2门学科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

3、专业主干课(9学分) 专业主干课是硕士研究生了解本专业的研究领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结构、领悟本专业精髓的核心课程。至少开设3门专业主干课,专业主干课为必修课。

4、发展方向课(12学分) 发展方向课是硕士研究生为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选修的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课程,既可以是本专业的方向课程,也可以是跨专业课程。同时应开设1门研究方法类课程。

5、全校公共选修课(每1门课程计1学分)

(二)必修环节(1 学分)

包括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训练、文献阅读报告、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等。 

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训练:要建立健全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培养学位申请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

文献阅读报告: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研究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期末之前向导师提交至少2份书面文献阅读报告。

学术活动:各学科专业要为硕士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展学科前沿讲座、开设文献阅读课等。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达到此要求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实践活动: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是培养、锻炼、促进和检验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可以从事社会调查、科研实践、兼职实习、教学实践等工作,工作量累计应不少于30日。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需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报告,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由实践指导教师考评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本学院(部门)研究生教务秘书审核后,返还学生本人留存,供求职时使用。

本学科学位课程考核方式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所学课程成绩达到70分视为合格。所学课程有一门为不合格,参加重修后仍不合格,不得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本学科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的规定,对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考核。具体办法是:

1、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任课教师负责。

2、专业选修课采用笔试,或课程论文的方式,论文篇数和字数由任课教师确定。

3、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学位课程基本完成之后进行,一般在第四学期举行。由导师组(不少于3人)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是否具备深入研究的理论水平、科研能力、专业及方向书目阅读情况、论文开题计划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外专家评阅和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的审议与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

毕业考核

(一)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它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高低和能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硕士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和导师修改的日程安排由导师指导小组决定,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论文的审议与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

除符合学校规定外,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论述严谨、数据可靠,且层次分明、文笔简洁、流畅、图标清晰,字数不少于2万字(英语)。

1、文献阅读

在论文选题及研究方向范围内至少阅读文献50篇,其中外文文献30篇,在校就读期间至少完成2篇文献阅读报告。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它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举措。 研究生在确定导师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决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期末制定出论文撰写计划,经导师同意后开展该课题的有关研究工作,并在第四学期完成论文的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课题的创新性;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研究;计划进度;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果和参考文献目录。

开题报告会公开举行,并聘请本学科3名以上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以上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公开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后,才能进入正式撰写论文的阶段。论文选题一经评议确定后,一般不得任意更改。如开题报告未通过,则在2—3个月内可补作选题报告,仍未通过, 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是考核毕业学位论文进展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情况的全面考核,是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五学期期中完成。

论文工作过程中,允许对工作计划作局部调整,但原则上不得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导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学院备案,并及时重作开题报告。

4、论文评阅和答辩

论文评阅实行3名校外专家“双向隐名”通讯评阅的方式,研究生按照评阅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需聘请5名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以上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且为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答辩通过者方可取得硕士学位。 答辩未通过者,则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后续重新答辩或自动放弃答辩。

(二)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文科)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未达到条件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每年6月1日为准)凭支撑材料再次提出申请,逾期则无效。

凡完成全部规定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文学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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