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院系:教育学部教育学系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教育史
学科代码:040103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培养目标
1、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全面了解国内外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准确理解中外教育思想演变、教育制度变迁和教育实践推进的重大主题和基本线索;
3、通晓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熟练运用教育史学理论和方法评价中外教育史实,结合现实教育改革的需要,积极探索教育史发展规律,总结教育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4、具备较强的独立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能力,胜任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工作。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教育史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2、学习年限
教育史博士研究生的学制4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040103 教育史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方向
1、教育思想史研究
2、教育制度史研究
3、教育管理史研究
4、教育文化与政策发展研究
5、历史传统与区域教育研究
6、教师教育的传统与变革
7、中外教育与文化交流史
8、中外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9、历史传统与当代教育改革研究
10、中小学教育变革研究
11、外国高等教育史问题研究
12、课程与教学发展史研究
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学位基础课为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以学科群为单位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和指向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与学位专业课(必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不少于5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程至少选 修 1 门,不少于2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5学分。
导师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和博士研究生已修读课程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补修一些先修课程。
(二)课程设置
学位公共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外国语、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学位基础课程:教育史学;
学位专业课程:教育哲学问题研究、科研论文写作、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中外教育史比较研究;中国教育的跨文化研究:知识、领域和方法图景;中国教育史专题研究、教育叙事:理论与方法、外国教育史专题研究;
科研成果要求
(一)科研能力训练
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是教育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博士研生通过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独立选择并开展科学研究、申请各类科研基金等方式提升自身科研素养和能力。
(二)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与学术讨论或聆听学术报告30次以上,本人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 。
(三)科研成果发表
结合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指导并鼓励其撰写、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 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 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3、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 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学业考核
(一)年度报告。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院系、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资格考试。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一般是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 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
(三)开题报告审核。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需要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需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院系和研究生院在第三学期初进行考核。
(四)答辩资格审核。
秋季毕业生须在每年4月10日前,春季毕业生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日期以通知为准。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审核、科研成果的审核、学术活动参加情况的审核等。
学位论文要求
教育史博士学位论文是对教育史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其综合运用教育史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是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育史博士学位论文在选题与写作上应体现前沿性与创新性,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应能体现出博士研究生已掌握教育史学科宽广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深厚的专业知识。
在写作内容上,教育史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包括:选题有理论意义和/或实践意义;研究主题明确、具体,所要解决的问题意识强;熟悉与论文有关的学术背景,了解与论文相关的前沿研究动态,明确前人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留下哪些问题。论文没有遗漏重要文献; 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能对问题作完整和系统的论述;能反映作者掌握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 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有新见解或发现。
在撰写规范上,教育史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他人成果,严肃对待文献;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语言精练,关键词得当;摘要与正文相符、并能突出论文的新见解或创新性成果;语言符合现代汉语规范,句子流畅,表达严谨。
论文预答辩。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院系组织的论文预答辩。院系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听取申请人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申请人可否如期参加答辩。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史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