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院系:教育学部教育学系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教育学原理
学科代码:040101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和方法论 精髓,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国外教育理论,深入了解国内外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扎实的方法论基础,全面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和具体方法;毕业后能独立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和引领教育改革创新,胜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以导师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不应超过6年。
040101 教育学原理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教育基本理论
2、教育哲学
3、教育人类学
4、教育社会学
5、教育伦理学
6、基础教育改革
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学位基础课为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以学科群为单位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和指向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与学位专业课(必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不少于5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门,不少于2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5学分。
导师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和博士研究生已修读课程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补修一些先修课程。
(二)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外国语;
2、学位基础课程: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3、学位专业课程:教育名著研读、教育研究方法论、教育社会学研究专题、教育人类学研究专题、教育伦理学专题研究、班级与班主任研究、教育哲学研究专题、教育组织行为学、当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学校变革与发展研究、教育学前沿研究、学术论文写作指导、教育经济学专题研究。
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 表 1 篇学术论文;
2、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3、本人为第一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科研成果达到规定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培养环节考核
(一)年度报告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教育学系、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资格考试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一般是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
(三)开题报告审核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需要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需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教育学系和研究生院在第三学期初进行考核。
(四)答辩资格审核
秋季毕业生须在每年4月10日前,春季毕业生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进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审核、科研成果的审核、 学术活动参加情况的审核等
(五)淘汰机制
经全面考核较差者,例如,政治思想品德不良、学业成绩较差、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者,建议予以肄业。
学位论文要求
(一)开题报告的要素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1)阐明选题理由。(2)清楚地表达选题的目的和意义。(3)文献综述部分比较系统、清晰地介绍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进展和动态。(4)本课题的研究设计。(5)本课题的研究阶段与工作计划。(6)本课题的创新点或宜解决的关键问题。(7)本课题的研究内容。(8)本课题的研究难点、疑点和存在问题等。(9)主要参考资料。
(二)开题报告的审查与论证
指导教师会同3-5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和论证,分析、评估学位论文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必须重新开题。
(1)选题没有价值或几乎没有价值。(2)简单重复前人已作过的研究,没有新意或几乎没有新意。(3)研究设计简陋粗糙,或存在严重缺陷,或不可行。
(三)论文预答辩
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教育学系组织的论文预答辩。教育学系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听取申请人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申请人可否如期参加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通过政治审查。(2)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3)未发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4)未发现发表有严重错误的文章和严重歪曲原作的译作。(5)论文事先通过同行评议。
(五)学位论文内容要求
(1)选题有理论意义和/或实践意义。(2)研究主题明确、具体,所要解决的问题意识强。 (3)熟悉与论文有关的学术背景,了解与论文相关的前沿研究动态,明确前人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留下哪些问题。论文没有遗漏重要文献。(4)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能对问题作完整和系统的论述。(5)博士论文能反映作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6)博士论文有创新性成果。
(六)学术规范
(1)尊重他人成果,严肃对待文献。(2)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3)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研究成果。(4)语言精练,关键词得当。(5)摘要与正文相符、并能突出论文的新见解或创新性成果。(6)语言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无严重病句。(7)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外文拼写错误等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按照排版篇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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