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学科门类:理学
学科名称:生物学(甘薯生物学)
学科代码:0710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在生物学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甘薯产业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甘薯产业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现代生物学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甘薯遗传育种与生物技术专业知识和训练有素的实验技能,掌握本学科研究前沿知识,把握生物学发展动向,具有宽广的知识面,能适应国家甘薯产业变革驱动转型发展的需求。
3、具备创新的科学思维和独立承担甘薯生物学专业领域内的课题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能力,满足在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特殊需求研究开发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适应国家科技与产业的发展。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运用英文写作和进行国际学 术交流的能力。
071000 生物学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1、甘薯育种及遗传学基础
应用系统生物学理论和现代生物技术,研究甘薯品种选育的遗传学理论、方法和手段;充分挖掘甘薯的种质资源,探索高效专用型甘薯品种选育的关键指标,解决良种种性退化、传统产品质量低等问题;结合种质资源、生物技术和大数据,开展甘薯分子育种和智能设计育种,推进甘薯种质/种业创新;研究甘薯抗病抗虫、抗旱耐盐等种质资源的杂交利用。
2、甘薯应用及生物技术开发
应用现代生物技术,研究甘薯的综合开发利用,探讨甘薯活性功能物质对人与动物代谢、机能调节及生长发育的影响,开发相关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饲料添加剂等资源;挖掘甘薯等植物来源的天然活性物质合成基因,利用合成生物学的原理与方法,进行相关产品的工业化开发与生产,开发生物能源资源。
3、甘薯栽培及采后生物学
应用传统和现代生物学技术,研究甘薯栽培及采后生理生态和主要病害,探索环境、作物、措施调控与甘薯产量和品质的关系,发展智慧栽培的生物学新理论与新技术,建立高产、高效、持续化的甘薯栽培技术体系;探讨重要微生物病害的控制方法和对采后生理生化过程的影响,进行无公害防腐保鲜技术和防腐保鲜剂的研究,为提升甘薯品质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参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培养年限
博士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在标准学制基础上延长四年(因创业休学的例 外)。
培养方式
博士生培养工作贯彻“拓宽基础、加深专业、强化能力、突出创新”的原则。一方面要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的实践过程中,使其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态度和乐于奉献的科学精神;同时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学习有关课程,以达到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
实施“双导师”制。学校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博士生科研选题与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中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为每一个博士生配备两名导师,一名为甘薯生物学科学研究的导师,负责博士生的教育、研究和管理;一名为甘薯产业技术体系内实践产业专家,根据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特殊需求,负责指导博士生强化实践训练。两位导师共同指导博士生,根据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的需求及甘薯产业存在的理论与技术难题,提炼出生物学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及技术实践。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同时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其成员由导师邀请三至五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的作用,以利于在学科、方向互补基础上培养新型人才。博士生指导小组应鼓励博士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 下,具体培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各学科方向的优势,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公共基础课、基础核心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和基础核心课为各专业方向必修,专业核心课各专业方向必修一门,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三门。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
1、公共基础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英语阅读与写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2、基础核心课程: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综合实践与研讨、科研写作、伦理与规范、现代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进展;
3、专业核心课程:甘薯遗传育种研究进展、天然产物的开发与应用研究进展、作物栽培生理学研究进展‘
4、专业选修课程:分子数量遗传学、基因的分子生物学、甘薯种质资源与遗传多样性研究进 展、系统生物学研究、组学与生物信息学技术与原理、天然产物化学、分子植物病理学、研究工作的试验统计方法论、植物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发酵工程与实践、植物蛋白质组学、宏观农业与可持续农业、现代生物学仪器分析、电子显微镜技术、分子遗传学实验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
必修环节
1、文献阅读与综述
博士生在读期间需阅读研究方向国内外重要综述、最新研究论文至少一百篇,系统分析国内外研究动态,完成不少于五千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并在课题组内做文献阅读报告或公开发表。本环节作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一部分,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公开答辩考核通过后,计0.5学分,报学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博士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十五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要参加一次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听取国际专家学术报告应不低于五场。博士在读期间,本人应进行两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参加学术活动后须撰写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在校期间需提交六篇以上五百字左右的 总结报告,由导师进行考核。学校提倡博士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
3、科研实践
博士生在校期间应聘为助研参加科研实践,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聘任,博士生参与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出具证明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计0.5分。
4、劳动教育实践
每学期一次参与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研究室、试验站、示范县以及甘薯相关企业的田间调查、育种栽培、收储加工等一系列劳动实践活动,或参加乡村振兴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劳动教育实践考核以自我评价为主,博士生应如实记录劳动教育活动情 况,由导师考核,考核通过计1学分。
5、学术诚信教育
博士生入学须参加研究生院和学院组织的学术诚信专题教育活动,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学术诚信,由研究生院统一考核合格,计0.5学分。
6、其他特色培养环节
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实践,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参与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遗传育种研究室、栽培与土肥研究室、病虫草害防控研究室、加工研究室等岗位科学家主导的甘薯产业体系建设相关科研调查、生产考查、科技推广和产业扶贫等工作,以了解生产实践对专业研究的需求。博士生需撰写实践报告,由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各研究室的岗位科学家负责出具证明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计1学分。
课程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为22学分。课程分必修课(13学分)与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不要求必修第二外国语。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必须选修英语为 第二外国语(不记入总学分)。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要求的所有课程(所有课程70分及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公共英语课除外)成绩的记录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分数为合格;考查课成绩的记录可采用等级制计分,通过及以上等级为合格。 成绩合格的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须缴费重修。
培养计划
入学后一个月内,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性化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必读书目、科学研究、学位论文计划等。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是博士生培养的核心环节。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贯穿于整个培养阶段。博士生入学伊始,就应开始预研工作,为开题报告奠定基础。开题报告后,要围绕重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在导师及其导师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应定期向导师及其导师组汇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 提出进一步研究方案,使研究工作顺利进展。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注重创新性,面向学科发展前沿,解决重大科学理论和技术问题以及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问题。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成果应撰写成博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包含论文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绪论、正文、结论、附录、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致谢。学位论文应立论依据充分,学术观点明确,实验设计 合理,实验图表规范,实验数据真实,逻辑推理严谨,语言简明流畅。学位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对学位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 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包括以下环节:
1、开题报告
博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强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并尽可能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 的特色与创新之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果。学位论文的开题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指导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开题时间在博士二年级第一学期十一月份。
2、中期考核
在博士三年级第一学期的九至十二月份由导师组组织中期考核。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休学等)需延迟进行中期考核的,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进行,无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的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不少于三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应有一名校外博士生导师。导师可列席考核小组,但不参与评分。
中期考核重在考察博士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考核方式分为课程成绩考查、书面考查与面试。课程成 绩考查(按照标准分计算)占10%,书面考查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书面考查包括文献综述、科研进展报告,其中文献综述围绕未来拟展开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大致方向,完成不少于一万字的文献综述报告;科研进展报告内容包含学术论文发表、参与学术讲座、课题等科研活动与其他所取得科研成果情况;面试包括学生汇报和答辩两个环节,内容包括科研 学习情况PPT报告(含修课情况、科研进展等)、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学科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等。
博士生中期考核采取匿名评分,平均分70分为合格。中期考核合格,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的,半年后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可作退学处理。
3、预答辩
预答辩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进行,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初。预答辩应在所属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答辩专家组由五名及以上的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士生以现场答辩的方式,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成果。预答辩小组听取申请人对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的报告,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规范、成果表述是否恰当、创新点描述是否确切等,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预答辩小组结论。预答辩通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不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后按照相同程序重新申请预答辩。博士生通过预答辩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4、学位论文评阅
实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制度。学位论文评阅一般在第八学期初进行。由五位国内外知名高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博士生导师评阅,全部为校外专家。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应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 辅助手段。专家评议结论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和“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四种:(一)评议结论均为“同意答辩”,学位论文无需修改,博士生可直接申请答辩;(二)评议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博士生须根据专家意见,逐条进行认真修改。 修改后的论文须经导师认可后才能申请答辩;(三)评议结论为“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或“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即视为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
(1)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接受申诉。若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存在重大分歧,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原稿进行二次送审。二次送审的评议意见若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博士生可参加本轮答辩;评议意见若为“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或“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 的,则该学位论文仍视为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
(2)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博士生不得参加本轮答辩,须根据评议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后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评议(三份均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且重新评议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5、创新性成果评价
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应为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在学位论文中充分展现。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有一项创新成果。一项成果仅用于一位博士生作为代表性创新成果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一篇,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两篇;或在江苏师范大学导向性期刊A0区期刊上排名前二发表研究论文一篇,或在A2区及以上期刊或影响因子大于10的期刊以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一篇。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有证书),省部级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两件(排序在前二名,若排名第二,导师应是第一名);或专利获省部级以上专利奖,个人在专利发明人中排名前三。
(4)获植物新品种权一项或登记新品种一个,个人排名前三。
(5)制定省部级以上行业标准一项,个人排名前三。
(6)博士学位论文五份盲审意见有四份及以上为优秀等级,且无不合格等级。 学院组织五名以上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成果进行集体评议,经投票表决,赞成票过半数视为通过,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6、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公开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正高职称的校内外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本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一名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两名校外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作 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应列席参加答辩会议。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申请学位;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其学位论文可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重新进行预答辩和论文评阅之后,在答辩委员会规定日期内申请重新答辩。
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毕业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思想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树立爱国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风严谨,品德良好。
2、课程和学分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3、学位论文要求: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学术诚信要求:博士生应主动学习并遵守学校、学院制定的各项学术诚信的规定。博士生科研工作的原始数据需要保存完整,毕业前须上交学院备存。
在满足以上毕业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可申请学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学位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学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等进行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博士学位。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通过校园网提交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信息和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并报送学位审批等有关材料。
上文所述就是江苏师范大学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苏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