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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24-07-25|1413

所属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代码:081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宽厚的专业素养、独立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包含: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

2、扎实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应用开发,以及独立担负本学科技术工作的能力。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能比较熟练地进行本学科外文文献的阅读,并能准确地撰写论文外文摘要。

4、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组织能力、国际化视野、健康的体格和心理。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培养方向

1、智能信息处理方向

主要处理信息的内容表示、识别、分类、聚类、检索及挖掘等问题,涉及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模式识别、知识工程等研究领域。

2、移动与分布式计算

主要研究动态网络系统中移动计算的关键技术:组件迁移和可靠通信机制、动态的计算机处理能力利用以及自适应的计算负载动态映射策略。

3、教育测量与信息处理

主要研究教育数据挖掘、现代测量理论(如项目反应理论)、计算机化自适应测验、认知诊断评估、大型测评软件等领域,培养熟炼掌握和运用教育测量与信息处理理论和方法的专业人才。

4、图像处理及虚拟现实技术

主要研究图像处理和虚拟现实,涉及系统仿真、图像处理、网络通信、嵌入式系统、普适计算、模式识别、Petri网等领域。

5、软件形式化与可信计算

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揭示软件可信和环境可信的失效、度量和演化的基本规律,建立可信软件及其环境构造与验证、演化与控制的方法和关键技术体系,研究基于构件、软件复用、大数据分析、模型驱动软件开发等方法和技术的可信软件开发及维护工具、运行支撑平台及其环境,并在典型的嵌入式软件和基于网络的大型应用软件中进行验证和示范。

学制

学制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时间和论文撰写时间(包括论文答辩)约各占一半,均不得少于一学年。

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出色完成学位论文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计算机专业英语;

2、学科基础课程:高级计算机系统结构、分布式操作系统;

3、方向核心课程:矩阵论与数理统计、机器学习、信息检索、人工智能、无线传感网络与技术、数据挖掘、现代测量理论、虚拟现实技术、现代程序设计语言理论、算法设计与分析;

4、方向探究课程:自然语言处理专题、信息检索前沿技术专题、网络技术与移动计算专题、移动定位系统与技术专题、认知诊断评估专题、计算机测评软件专题、机器学习新动态专题、深度学习专题、可信计算专题、软件形式化专题;

5、方向选修课程:模型驱动的软件开发方法、网络信息安全、物联网技术、智能科学、程序设计方法学、模式识别与图像处理、分布式系统与移动计算、中文信息处理、面向对象设计与分析、高级数据库技术、并行与分布式计算、图像工程、智能检测技术。

学分要求

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设置)、方向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对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指定的两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实行学分制培养,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7个学分,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学位课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9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具体如下:

1、学位课(即必修课,不少于26学分)

(1)公共必修课(7学分)

①思想政治理论课(2门)   3学分

②公共英语(1门)         3学分

③专业外语(1门)         1学分

(2)学科基础课(不少于2门)      6学分

(3)方向核心课(不少于3门)      9学分

(4)方向探究课(不少于2门)      4学分

2、非学位课(即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1)方向选修课                               ≥6学分

(2)公共选修课(至少选1门)                   ≥1学分

(3)跨学科选修课(在学校的一级学科中选修)     ≥2学分

3、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需补修的课程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75分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

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

为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硕士生关注和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本学科要为硕士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开设学科前沿讲座等不少于6次/年。在读期间,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应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校内外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 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后计1 个学分。

2、实践活动

根据国家对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加强硕士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将实践活动作为硕士生必修环节。实践活动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研究报告等,硕士生参加实践环节活动的情况须记入《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实践活动考核表》,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个学分。

文献阅读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向完成指定参考文献的阅读,阅读情况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淘汰的重要指标。

中期考核

为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的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前,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能力的培养

1、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该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在培养科研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或拓宽研究生的理论和知识面;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特长和才能,使他们熟悉了解科学研究的选题、立项、研发与结题(鉴定)等主要环节,培养他们自学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

2、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并撰写有关摘要或笔记。

3、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未完成者,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导师与学院必须在学位论文选题、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监控,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

1、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和实践,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资料和调研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工作,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用价值,并有创新性。

2、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受到撰写课题申报书的训练。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3、研究生至少要用一年的时间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研究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

4、硕士学位论文由导师认可后,可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方式

1、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为主导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自主个性化发展。

2、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课程学习,夯实学科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系统知识和前沿技术。每位研究生都应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使研究生在参与科研课题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努力提高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最迟在第一学期末)通过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参与互选的研究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订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导师在为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时应该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环节等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说明。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执行。

4、学位课程的教学一般是课程讲授,其他课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讲授、讨论班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严格按《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加强阶段性考核,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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