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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二级学科研究生学术学位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4-03-27|899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涉外法律教育传统。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校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均为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法律院系。

法学院2010年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等学术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2023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

030105 民商法学二级学科专业从2007起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业顺应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上海和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的需要,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等“两个中心”建设,关注营商环境改善、金融创新发展、自贸区建设、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的相关民商事法治问题,形成了民商事法制、金融法制(银行与保险监管、证券监管)、资本市场法制(公司治理与证券法制)、科技金融监管等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

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的导师团队,多位导师在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上海市商法学研究会、上海市环境法研究会等学术团体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学术兼职。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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