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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厦门大学| 2023-01-30|9639

所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学科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名称:应用化学

专业代码:081704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标准学制

3年 ,最长学习年限:5 年。

学分要求

至少应修满 12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程  4  学分;专业学位课程  6 学分;选修课程+其他培养环节 2 学分;

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理想素养和精神风貌。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技能;具有严谨的学风,能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并取得创新性的成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博士学位学术水平。

3、身体健康。

研究方向

1、化学电源工程

高性能电池、超级电容器及新型电化学储能体系研究,开展高比能/高比功率型电池的电极材料研究,深入探讨有关的电化学过程(含电极体相、表面及全电池系统过程),探索和拓展新型电化学储能体系及实际应用。

2、表面工程与微加工技术

通过表面设计、表面处理和表面加工等新技术,实现材料表面功能化和高性能化,研究方向包括表面涂层技术及应用、材料表面工程、电化学微系统与微纳米加工、复杂体系的材料腐蚀与防护、医用金属材料表面功能化、新型轻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电化学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工程应用等。

3、精细化学工程

精细化工是化学与化工的重要衔接,涉及到功能材料、电子化学品、生物工程、催化与分离技术、表面活性剂、医药与日化原料、中间体等各个领域,其研究和生产领域能够实现与医药、能源、材料、环境、农学等学科领域的交叉和渗透。研究方向包括精细化工分离技术,精细化工反应设备及其工艺设计,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的研制与应用,化学传感器的研究与应用,精细化学品合成新工艺的研究及开发等。

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程: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英语;

专业学位课程:化工研究前沿、化工技术前沿、应用电化学专题、电化学研究进展、电极过程动力学、有机合成专题、光谱分析进展、色谱与质谱分析进展;

选修课程:化学电源原理及应用、金属腐蚀学原理及应用、实验电化学、环境化学、应用电化学、分子光谱理论、化学科研素养与方法ABC。

科研能力的基本要求

1、博士生应全面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掌握与研究课题有关的文献情况,能独立进行该研究方向上具有创新性的课题。

2、熟练掌握英语,能流畅地阅读本专业的英文(或其他外文文种)文献,初步具备运用英文独立撰写专业论文的能力,并能做简短的口头报告。

3、具有设计实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结果和归纳总结的能力。能全面掌握和灵活运用本专业内常用的基本实验方法和表征测试技术。

4、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图形、数据处理和文献检索的能力。

博士生在论文答辩之前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当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和“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任意一条(导师签字的论文录用证明包括e-mail录用证明即予认可):

(1)SCI/ EI收录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其中国外SCI论文至少1篇);

(2)JCR三区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JCR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JCR二区或以上水平的新创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

对于具有突出创新性、保密性或新开领域,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1、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导师承担的各种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其它重要的横向课题,鼓励学生选择属于本学科专业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或代表学科发展的前沿课题。所选课题要有重要学术意义,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博士生从第一学期开始即要求进入实验室,保证用至少两年半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3、博士生在修完所要求的课程、查阅有关资料后,撰写开题报告,并向由系组织的专家小组进行口头汇报,广泛听取指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博士生开题报告最迟在第二学期末进行。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文献综述应全面掌握与课题相关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对前人所做的工作能给出很好的总结,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并能发现有待解决的问题,指出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2、实验工作和论文写作方面,应做到原始记录、分析测试结果完整规范并全部交各课题组指定负责人保管。实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结果分析合理,论文条理清楚,行文流畅。

3、学位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创新性结果。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及时将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加以发表(涉及技术秘密时除外)。

4、研究生的论文可否进入论文评审和答辩阶段首先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5、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法》和《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办理。论文评阅及答辩程序按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提交论文后,研究生本人不得接触任何评阅、答辩材料。

上文所述就是厦门大学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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