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音乐学院
学科名称:音乐
学科代码:1352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全面依托温州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秉承“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办学传统,弘扬“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坚持“顶天立地、自主开放、分类分层、协同创新”的发展理念,以通识博雅、技艺卓群为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音乐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有公民意识又有独立人格,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解力和音乐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135200 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声乐演唱;
2、器乐演奏;
3、合唱指挥;
4、音乐教育。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单独组织。
学习年限
(一)全日制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可延至5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年,脱产修读学位课程,同时准备学位音乐会,完成全部课程且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第二阶段学习为1年,完成艺术实践环节、学位音乐会及撰写学位论文。
(二)非全日制
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最长可延至6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3年,非脱产修读学位课程,同时准备学年音乐会,完成全部课程且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第二阶段学习为1年,完成艺术实践环节、学位音乐会及撰写学位论文。
培养方式
1、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多种培养方式。
2、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学分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为5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38学分(公共课8学分、基础课8学分、专业课22);非学位课程选修不少于6学分;必修实践环节6学分。
课程设置
1、公共课程:英语、英语II、现代科学技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基础课程:艺术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高级视唱练耳、论文写作基础;
1)声乐表演专业方向课程:演唱(主科)I、演唱(主科)II、演唱(主科)III、演唱(主科)IV、艺术指导I、艺术指导II、中外声乐发展史、经典音乐作品研读、合唱与指挥、学位音乐会指导、艺术(教学)实践;
2)器乐演奏专业方向课程:演奏(主科)I、演奏(主科)II、演奏(主科)II演奏(主科)IV、室内乐排演、中外乐器发展史、合唱与指挥、经典音乐作品研读、学位音乐会指导、艺术(教学)实践;
3)合唱指挥专业方向课程:合唱指挥(主科)I、合唱指挥(主科)II、合唱指挥(主科)III、合唱指挥(主科)IV、合唱指挥排演、中外声乐发展史、经典音乐作品研读、音乐技能训练(器乐或声乐)I、音乐技能训练(器乐或声乐)II、学位音乐会指导、艺术(教学)实践;
4)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课程:音乐教育(主科)I、音乐教育(主科)II、音乐教育(主科)III、音乐教育(主科)IV、音乐教育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合唱与指挥、音乐技能训练(器乐或声乐)I、音乐技能训练(器乐或声乐)II、艺术(教学)实践;
3、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音乐教育文献导读、歌剧排演、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学术前沿专题、中国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人类学、乐律学、音乐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音乐编辑与录音技术、音乐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歌唱语音基础(意、德、法)、音乐家与作品文献分析、逻辑学导论。
4、必修环节
1)毕业音乐会(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合唱指挥方向);
2)教育实践能力展示(音乐教育方向);
3)学位论文;
4)学术活动(实践活动);
5、补修课程: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
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完规定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达到实践能力、学术活动及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一)各专业方向考核具体要求详见艺术硕士(音乐)《“艺术(教学)实践、学位音乐会、学术活动”实施及认定细则》。
(二)学位论文及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与答辩程序》。
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论文通过答辩,经温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其它
培养方案是制定培养计划及进行培养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由学科负责人组织制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温州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特殊情况需要修订的,须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六周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制定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
上文所述就是温州大学音乐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温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