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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大学| 2024-04-23|4959

所属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资源与环境

学科代码:0857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领域简介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点主要依托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进行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上海大学环境学科是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 学科点,是由上海大学环化学院与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培养具有研究、开发、应用、管理等能力 的复合型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本学科重点应用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生态学、材料学和机械工程等学科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开展环境复合污染物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环境修复与生态工程、环境污染控制与监测装备等方向的应用技术与工程装备研究。近年来,本学科领域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并具有在学科相关领域内进行研究开发以及创新实践的能力。

学位标准

研究生应熟悉所从事研究课题的文献,应全面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 掌握与研究课题有关的文献情况,能独立进行该研究方向上具有创新性的课题。掌握 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一定的实验观察、记录、分析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及一定的设计和综合创新能力。

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学校对课程学分的要求,此外,研究生在读期间须有科研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详细量化指标按照按学院量化指标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行业方向

085700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重大需求,重点培养以下行业方向的人才:

1、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行业:生活垃圾、各类有机、无机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资源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

2、水和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治理与回用,工业废气的治理等;

3、环境与生态修复行业: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修复,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等;

4、环境污染控制与监测装备行业:水、大气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的装备,环境污染物的分析检测设备等;

5、环境管理与风险防控行业:区域、行业和部门的环境管理政策和规划制定,环境风险的评价及风险防范管理决策。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资源与环境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专业知识,掌握解决资源与环境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独立进行资源与环境领域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掌握本领域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灵活应用所学知识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工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

1、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企业及工程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2、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可以在生产现场或工程单位完成。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实习完成后必须提交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单位签字盖章。

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分为公共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和专业实践课程。其中,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实践点的工程特点,由双导师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在实践点完成教学环节。

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45学分的课程学习,工程类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一般在入学后的1-1.5年内完成。

课程设置

1、公共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学术综合英语、公共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专业基础课程:数值分析、工程伦理;

3、专业选修课程:高等反应工程、环境污染与健康效应、环境毒理学、环境污染监测与控制、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安全处置工程、环境电化学技术、表面化学与催化、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面源污染理论与工程、环境污染监测与控制工程、地质工程学、环保设备工程、有机固体废物资源化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催化技术与应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工程、环境功能材料制备及应用工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

4、学术规范与写作课:科技英语论文写作、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5、创新创业课程:环境工程创新技术;

6、实践环节:专业实践。

培养计划制定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入学后1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当年度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后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学院留存备案。导师应按照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 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 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培养计划。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对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与科研工作状况进行全面监督与检查,重点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实习实践、学位论文预答辩四个环节。对各环节考核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给予学业警告、延期(3个月、6个月)、分流或淘汰。考核为学业警告的研究生可正常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累计得到2次学业警告按照延期6个月;考核为延期的研究生将延迟进去下一个阶段的考核,并相应延长学习年限;考核为应分流淘汰的研究生,按照退学处理,学校根据已完成的学业情况 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1、实习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学习,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之后,研究生由导师安排在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研究生须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并由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院结合实习单位考评意见、学生实习总结报告给出实践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实践成绩为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进行实习实践。

2、课程学习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中不同课程组成,包括公共平台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学术研讨课。研究生考试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申请学位时,要求应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5分(含)以上,其中允许两门应修课程低于75分(不低于60分)。学习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重修仍不合格者延期3个月。全部学分修好以后,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排名后5%,纳入预警管理,学院公开发布名单,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3、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

研究生的开题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取得规定学分后进行,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二学年冬季学期前(11月前)结束。为保证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质量,硕士生的开题报告通过至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1年。

硕士生开题报告必须以学术报告会形式公开进行,并通过考核小组考核。学院根据一级学科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5名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正高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由考核小组评审综合成绩(百分制);

考核未通过者(成绩低于60分)必须在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上海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处理;分数低于70分学院公开发布名单,进行学业警告,考核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改题,由硕士生写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系、所)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备案,并应在1-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实行分流淘汰制,对于不适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由导师提出研究生分流淘汰申请,具体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分流淘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执行。

4、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要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一般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前(5月前)结束。学院根据一级学科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5名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担任(正高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由考核小组预审学位论文并给出综合成绩(优秀:A;合格:B;不合格:C);预审通过后,由考核小组组织预答辩考核,听取研究生预答辩汇报,撰写《学位论文评阅及预答辩考核意见表》,给出综合成绩;对于预答辩考核不通过者(综合成绩有C),给予学业警告,视修改情况需3月(博士生)后再行组织预答辩;连续两次预答辩考核不通过者,根据情况给予延期3个月、延期6个月、淘汰或分流淘汰的处理。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盲审程序。

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形式可以分为产品研发类、工程设计类、应用研究类、工程/项目管理类、调研报告类五种。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必须体现论文作者综合运用工程理论、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进行工程实践的能力;须联系工程实际、重点突出,能反映工作成果的实用性与新颖性;须突出社会性、经济性和使用价值。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取得工程应用成果。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实践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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