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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 2024-03-21|7589

所属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

学科名称:资源与环境

学科代码:085700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领域简介

资源与环境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口径宽、覆盖面广。涵盖海洋与水域污染控制与生态环境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污水处理及废水回用技术、 海洋调查技术和方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策等。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本专业学位点人才培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适应资源与环境的行业发展和国家海洋战略、 双碳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及长三角一体化及生态城乡建设等需求,培养具有良好的海洋和水域环境污染与生态预测、损害鉴定、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程领域任职资格,能够承担工程领域专业技术或管 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敬业精神,遵守工程伦理,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 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无学术不端行为,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资源与环境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了解国内外资源与环境领域工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拥有团队精神、有效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及项目管理的能力。

4、具备从事海洋、水域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能力。毕业后能够担负在政府部门、环境资源管理部门、 生态环境类企业以及相关科研机构等部门的工作。

研究方向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对应2个培养方向:

1、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化

本培养方向针对生活和生产环境中、特别是水域生态环境的点源、面源和内源污染问题,重点研发“三源”控制和环境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程方法。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生活和工业废水处理处置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与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水域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水域内源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船舶压载水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水产养殖尾水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等。

2、环境监测与生态工程

本培养方向针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持续资源开发与管理需求、建设项目及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问题,研究与开发快速污染调查检测、动态自动监测预测等技术与系统。对接水域和海洋环境与生态修复的需求,运用生态学和工程学方法,重点研发 富营养化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田园综合体工程和海洋生态工程关键技术。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环境生态数值模拟系统,溯源与预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富营养化水体等生态修复技术、水域生态景观构建技术,近岸近海生态工程及海洋牧场建设技术及工程等。

学习年限

085700 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依托校企联合实习平台基地,进行校企联合培养。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企业实践类课程、学位论文选题、专业实践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基础课程一般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

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24学分的课程学习以及必修环节(文献综述2学分、 专业实践6学分),共计32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等规 定的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授予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获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一外语 A(英语口语)、第一外语 A(实用学术英语)、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海洋生态环境);

2、前沿课程:海洋、环境与生态科学前沿课程1;海洋、环境与生态科学前沿课程2;

3、领域学位课程:

1)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安全与风险、可持续发展引论、现代环境生物技术;

2)环境监测与生态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安全与风险、可持续发展引论、生物多样性与保护生物学;

4、实践特色课程:环境反应工程及案例分析、环境采样与高等仪器分析技术、现代环境综合实验;

5、选修课程:学科经典文献导读(资源与环境)、工业生态原理与工程、高级环境化学;海洋、环境与生态系统建模;环境毒理与健康风险;环境地球化学;环境材料学;海洋环境保护。

培养环节和学分基本要求

1、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所学课程、必修环节、内容要求、学位论文计划等做出具体规定,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文献综述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所研究的方向,结合学位论文选题工作,阅读相关领域国内外文献,写出文献综述,并进行公开报告。文献综述撰写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管理实施办法》。

3、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拟选的课题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确定研究内容和范围,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挖掘创新点,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报告,由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能力、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5、专业实践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是必修环节,6 学分。

1)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创新中心或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导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学位论文工作,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通过实践环节达到基本熟悉资源与环境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在学期间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一般安排在第2-4学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专业实践不得申请免修,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相应学分。具体要求参见《上海海洋大学 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规定》

2)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形式可以多样化,实践环节包括企业实践、现场调研、课题研究等形式,实践方案和内容可根据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内及企业导师决定,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和指导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实践成果可服务于实践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高效生产等。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期中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表》。学院和学位点及时汇总表格,于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内,组织校内外导师进行评估实践内容。

专业实践活动应在论文答辩前完成。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实习鉴定等,经校内外导师签字认可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学位点组织教师对实践环节效果进行考核,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才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实践环节的主要考核点为:

(1)工程认知:考核研究生对基地单位的管理和从事的工程项目概况是否准确的描述;

(2)实践专题研究考核研究生在基地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及研究实践完成情况;

(3)工程案例比较:考核研究生对所在基地单位主要管理或从事的工程项目与国内外相 关工程项目的对比、分析、研究情况;

(4)职业素质和发展潜力:考核研究生在基地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实践工作表现和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等情况;

(5)实践交流能力:考核研究生是否能够按照要求积极主动的与校内、外导师进行交流, 与基地单位的同事等进行卓有成效的交流,按计划开展实践工作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6、论文撰写及答辩

所有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学位要求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深度,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生产、技术推广等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指导意义。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②对论文所有相关的内容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分析研究。

③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明确、实验设计或调查方法合理、数据资料真实、分析方法正确、结论可靠。

④学位论文逻辑清晰、文笔流畅,撰写符合《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⑤论文要针对生产及技术推广内容有一定的见解,具有应用价值或前景,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特的、切合实际的新见解。

⑥学位论文须经过专家评阅和公开的答辩,关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办法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博士/硕 士学位论文抽检(授学位后抽检)。

7、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的学术成果要求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院(学科)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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