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一级学科:教育学
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
学科代码:040102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科简介:课程与教学论是以学习、课程、教学与评价及其与教师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注重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创新性理论指导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
我校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特色是致力于外语课程、教材与教学研究及高素质外语师资培养与发展研究,为我国外语课程改革与发展服务,同时也致力于培养视野开阔、专业基础知识宽厚、富有创新与专业思维、能够独立从事外语课程与教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将外语学科的语言学、二语习得、外语教学的理论应用到课程和教学论的研究和实践中,促进我校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建设的发展。另外,本专业与教育技术、比较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体育教育等教育相关专业互为促进,在导师与课程上达到共享,有利于我校教育学科的全面均衡发展。
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发展和研究成果亦可推动英语语言文学学科这一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发展。从而形成以教育理论为统领,以英语学科——尤其是大、中、小学英语教学——为具体实施对象,两者相对独立但又相互支撑的关系。
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学位委员会有关人才培养的规定,本专业培养博学笃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胜任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高水平专门人才。具体包括:
1、系统阅读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学的经典著作, 了解教育学的基本现状和学术研究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
2、具有先进的课程观、教师观,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观摩、参与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掌握课程与教学论原理以及专门的分科专业课程与教学论的系统专门知识、基本理论。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和知识体系,具有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技术与教学技能技巧,学会课程开发与有效教学的技能,能胜任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科研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教学与培训,能够在科学研究或有关职能部门从事教育咨询和管理工作;
5、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能力使用教育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原则上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一般不得延长。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习年限可酌情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含休学)。成绩优秀,并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一定数量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在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论文撰写工作,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本人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经导师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学科点提前半年或一年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并按规定程序提前毕业和申请学位。除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已在国内CSSCI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 者以外,不接受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
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38 学分
学位公共课:7分
公共选修课:2分
专业方向课:10分
学位专业课:10分
其他必修环节:5分
学位基础课:4分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1、课程与教学基本原理
主要研究课程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关系,课程的内涵与理论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及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以及教学评估等具体内容。
2、比较课程与教学论
主要研究各国课程与教学理论比较研究、各国课程与教学制度与政策比较研究、各国课程与教学的实践经验比较研究、以及国际和区域性组织推进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比较研究。
3、外语课程与教学
主要研究外语课程与教学的理论、外语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第二语言学习过程的本质和主要特点。同时也研究外语学科教师发展,探讨外语教师素质、外语教师认知、课堂话语分析、教学反思、外语教师职业叙事研究等。
学习优秀者根据自愿和选拔程序,同时可以选修学院全球化项目方向
培养过程
1、指导思想
培养过程中要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的成长;帮助研究生全面、系统地了解学科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注重研究生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培养,注重其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还应注重研究生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合作工作能力的培养。
2、导师选择
采取双向选择机制,首先由二级学科点组织学生提交导师意愿(不少于2名),经学科点与导师沟通确定最后名单,于11月将最终双向选择结果告知学生,并提交至研究生学 位管理系统。如研究需要,可以配备协带导师。
3、学业指导和人生导航
导师(和协带导师)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方向,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指导研究生选课、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负责为每一名研究生制定一份详细个人培养计划,并报院系和研究生院备案。此外,导师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关心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全程做好人生导航工作。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之后根据学业进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维护。
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国际交流、 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明确规定、合理安排并严格遵照执行。
4、教学、实践与研究 教学环节要求:课程教学采用“课堂讲授”、“问题讨论”和“自学”相结合的模式,更多地采用基于任务的、启发和研讨的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以利于研究生自我建构知识、 获得才能,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课程考核宜采取以课程论文为主,选以笔试和专题学术报告相补充的方式,重在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用基本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本专业各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修读四门或四门以上专业方向课程,具体应修课程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由导师指定。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大部分课程可用英语或英语和汉语授课。外语课程与教学方向建议增加选修外语专业的课程两门。
实践环节要求:在第一学年,研究生需要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术实践必修部分所需课业要求。第二学年,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成果应反映研究生具有设计、实施、评价实际教学和教育相关的工作能力。本专业鼓励研究生将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撰写相结合。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硕士生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活动考核表》。 研究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完成两篇学术论文的撰写,参加一次以上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参与学术课题一项。论文应达到可正式发表的水平(由导师认定)。为培养严谨的学术态度,要求研究生呈交的论文作业符合本专业规定的学术论文撰写规范。
5、中期考核要求
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6 月上旬)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目的是考查研究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其综合学术能力。考核采取书面报告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及完成情况、必读文献阅读汇报和学位论文撰写情况等。学科点成立考评委员会,结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书面报告与面试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评定中期考核是否通过。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不合格者可按规定申请再次考核。对在学期间多门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无法继续完成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研究生,学科点将报告校研究生院,建议予以肄业。
6、国际交流和合作
通过个人联系、导师学术关系、院系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等多渠道派出。就读期间应努力参与各类国际交流项目和国际研究合作。
7、提前毕业
如期参加开题答辩及中期考核各项工作,且在第三学期的11月中旬前交出论文初稿、符合提前毕业要求者,经导师及专业点同意,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如期参加开题答辩及中期考核各项工作,且在第四学期的5月中旬前交出论文初稿、符合提前毕业要求者,经导师及专业点同意,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提前毕业者须强制参加校际盲审,独立发表至少1篇和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论文答辩在第四学期的5月底或第五学期的12底前完成。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指导教师要注重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硕士阶段的学生和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课程设置
1、学位公共课程:国际交流英语 I、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国际交流英语 II;
2、学位基础课程: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学原理;
3、学位专业课程:高级教育心理学、课程理论研究概述、教育语言学、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教育测量与评估、英语语言学、课程与教学比较研究、教育前沿问题研究、外国教育名著选读、教育政策组织与规划、全球教育领导力、数字化学习和学习科学、教学系统设计、外语教师教育与专业发展、文学与语言教学、数据驱动的语言研究与实践、全球教育比较研究、教育社会学、质性研究方法、跨文化教育与培训、教育资讯学术实践。
其他必修环节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38学分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各类课程基本修读要求如下:
学位公共课程7学分,其中政治课3学分,外国语4学分;学位基础课程4学分;学位专业课程10学分;专业方向课程不少于10学分;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必修环节: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学科点和导师负责安排,学分1分;教育学定量研究与论文写作方法, 学分2分;实践必修环节2学分。研究生在实践必修环节应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 并填写相关的情况记录表,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学术实践报告,带队教师或导师认定合格,方可取得2学分。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2门大学本科课程(具体课程由导师指定,并在本科相关专业中插班跟听),所修课程不计入上述学分。
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第一学年,研究生需要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术实践必修部分所需课业要求,参加学科点组织的学术论坛,专业教育中心的实践活动。第二学年,根据本人 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实践。锻炼论文写作和教学科研实际工作能力。本专业鼓励研究生将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撰写相结合。
教学实践:第三学期第一个月,学生到教学单位参加实习活动,结束后,学生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与专业实践活动考核表》。 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发表学术成果。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进行主题发言者,可按《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实施办法》《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实施细则》,申请参会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以上海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成果, 发表要求符合《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学校予以奖励。
中期考核与淘汰分流
研究生在第四学期需要通过中期考核环节,中期考核的目的是综合审查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完成学业,不合格者可按规定申请再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研讨报告、和学位论文开题。学科点成立考评委员会,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开题报告会结果为考核主要依据,本专业全体研究生参加开题报告会。经考核,对在学习期间有多门课程考核不及格,无法继续完成本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研究生,报告校研究生院,建议予以肄业。 对开题报告无法通过者,要求重新开题,并推迟毕业期限。具体要求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学术发表与国际交流
研究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完成两篇学术论文的撰写,参加一次以上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参与学术课题一项。论文应达到可正式发表的水平(由导师认定)。为培养严谨的学术态度,要求研究生呈交的论文作业符合本专业规定的学术论文撰写规范。
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个人联系、导师学术关系、院系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等多渠道派出。就读期间应努力参与各类国际交流项目和国际研究合作。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1、语言要求
中文或英文
2、字数要求
论文字数为中文3万字或以上,英文2.5万字或以上,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论文工作相关安排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题目。论文选题要站在学科的前沿,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有所创新,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本专业鼓励研究生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研究生选题的指导。
研究生在第二学期末应完成论文选题的文献研究,并(在中期考核前)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环节。该环节的汇报采取书面方式,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的审核小组(由3名以上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审核。研究生要就选题意义、领域现状、研究方向、研究条件、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作明确的报告,并回答导师的提问。审核小组要就是否允许开题提出明确的建议。
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
2、论文撰写与进展定期检查
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中的论文工作计划,定期向导师进行阶段性汇报,以取得指导和帮助。导师和研究生要有精品意识,保证有充足时间投入研究和写作。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字数为中文3万字或以上,英文2.5万字或以上,达到观点明确、论述较合理、材料可靠、文字通顺等基本要求。根据论文研究内容发表核心刊物文章。
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应帮助分析论文工作中的难点,找出不足,明确下一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保证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推进。
3、学位论文全面审查
硕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2个月以前进行论文的全面审查,即预答辩。由学科点组织研究生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组成员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听取意见,确定如期还是延期答辩,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4、论文校内校际盲审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办法》。学科点在学校校级盲审之前三个月组织学科点盲审,申请本年度答辩的研究生均需参加。盲审专家由三人组成,至少有两人为外单位专家。论文在专家评审中未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者,必须根 据要求进行修改,直至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学校的校级盲审。在此之前论文根据要求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能高于15%。
(三)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论文完成并交导师严格审阅后,由学位分委员会指定的审核小组确定是否可以按时参加答辩。按校研究生院要求组成答辩委员会,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工作。答辩工作必须严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学位授予的学术水平和权威性。研究生在进行论文答辩时必须使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本专业全体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会。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答辩流程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成员中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以确保论文答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流程主要包括:导师介绍答辩者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答辩者陈述、专家提问、 答辩者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者回避)、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宣布答辩结束等程序。答辩过程应由秘书详细记录在案。
3、论文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必须令人信服地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各种与论文相关的问题。
4、根据答辩情况,论文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答辩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每位同学的答辩情况打分,达到学校最低要求,方可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科点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论文通过答辩的决议经学科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获得通过后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