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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 2024-08-19|1770

所属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科代码:0830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概况

环境科学与工程是基于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社会科学而发展起来的综合性交叉新兴学科,是一门研究人与环境相互作用及其调控的学科,主要研究人类-环境系统的发展规律, 调控二者之间的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过程,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以实现人类-环境系统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创新环保科技,培育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卓越人才。本学科自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点以来,始终以“化工环保”为特色,面向“三废”治理与资源化等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现有硕士生导师3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近5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20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近100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多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项,支撑学校环境/生态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学科拥有“江苏省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实验室”、“石油和化工行业气体净化膜及装备工程实验室”等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和1个江苏省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训练示范中心。

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高尚思想品德、严谨治学态度、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本专业硕士要求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严谨,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熟练掌握一到二门外语,具备良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能力。熟悉环境科学与工程理论与技术前沿,深入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污染防控新工艺、新技术原理与技术研发,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的学生能在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事业 单位等从事清洁生产、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的教学、科研、设计与管理等工作。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培养方向

学科秉承“源头绿色化、过程减量化、治理精准化”的理念,着力解决重污染行业复杂环境问题,形成了 5 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分别是:

1、难降解废水处理原理及应用;

2、新型环境功能材料研发;

3、工业烟气治理与资源化;

4、固废处理处置与场地修复;

5、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学习年限和学分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公共学位课程10学分,专业学位课程6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公共选修课4学分),参加学术讲座/报告(至少15次)2学分,学术实践2学分。 对于同等学力或转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补修所读学科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或者加修本学科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学科科技英语写作、实用英语写作、综合英语、应用统计、矩阵、最优化方法、数学建模

2、专业学位课程: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理论与技术(全英文授课)、高等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全英文授课)

3、专业选修课程:清洁生产新技术、环境功能材料及其应用、高等环境化学、生态保护与修复、固体废物管控技术;

4、公共选修课程:信息检索、第二外语、英语口语、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中国传统文化。

必修环节管理

1、学术讲座/报告(2学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十五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其中至少五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包括至少2次人文美学素质类讲座),其它由学院安排,总数至少达十五次者才能取得讲座/报告2学分。

2、学术实践(2学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研究生科技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高级别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国(境)外交流访学、劳动实践等学术实践活动之一,以及参加校园阳光长跑、体育运动会等活动,才能取得学术实践2学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学院制定。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研究生论文选题由导师负责。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要与导师的科研任务和科研方向相结合,与国家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一致。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自主选题。学位研修期间要有毕业论文开题汇报、中期研究进展检查、论文查重、论文同行专家评阅、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在硕士毕业论文答辩之前,须有与毕业论文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符合学校或学院学术型研究生的毕业要求方可毕业。

学位论文应立题正确,方案可行,条理清晰,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数据可靠,分析严谨,语言通顺,逻辑性强,研究结果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详见《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

2、论文开题与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进行,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要求》。开题报告字数在5000字左右,查阅的参考文献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低于50%。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2) 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3)指出课题难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线路、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4)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集中进行,在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完成,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检查课程计划完成情况,按照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进展情况,主要存在的问题和拟解决的方案,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等。

3、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学院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查重,通过查 重后的毕业论文由学校或学院报送2位在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2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安排毕业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至少4-5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进行,校外专家至少有1名。答辩设答辩主席1名,答辩秘书1名,答辩主席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坚持学术民主,实事求是,保证论文答辩质量, 采用无记名形式进行投票表决。学位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的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4、学术成果

必须要有与硕士论文工作相关的科研成果产出,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考核办法》。 

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安全环境学部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经批准可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学硕士学位。具体详见《南京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等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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