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介绍
090702 森林培育学科是江西省和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主要研究森林资源培育、植被恢复、人工林建设、城市林业、森林抚育管理等相关理论和技术。学科在南方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技术、经济林集约养分管理及丰产培育、林业生态工程、厚皮毛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珍贵树种及园林花卉繁育等领域有丰富的学术积累。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5项,国家及江西省教学优秀成果6项,已形成满足南方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的特色稳定研究方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培养目标
森林培育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培养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林业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培养掌握森林培育坚实基础理论、系统专业知识、先进技能方法,具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要求博士生: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求实创新,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研究方向、现状及前沿动态,并对相关学科知识有比较深入得了解,掌握林业科学研究的一般程序和方法,具有组织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高层次管理工作及开辟新领域并作出创新性成果的能力;适于到高等学校、科研、规划、管理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规划、管理或产品设计等高级专门技术工作,能够成为用人单位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三)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格。
研究方向
1、人工林现代培育理论与技术。
2、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理论与技术。
3、竹林培育理论与技术。
4、城市林业。
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年限定为3年,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相应延长1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博士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不得超过6年。
培养方式和方法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以及创新能力。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坚持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并重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考察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系统培养,使研究生既能全面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能系统掌握本学科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课程教学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方法,激发博士研究生的创造性,培养博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2、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导师总体负责和学科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也可聘请副导师。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协助指导。聘请的副导师必须是教授或研究员,导师组成员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
3、指导教师在学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对每一个研究生制订出具体的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学位论文计划等),认真实施。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各阶段的修业任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和授予博士学位。
4、学科组必须关心研究生的健康成长。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协助指导老师指导研究工作的专业理论学习、实验、科研、教学实践等活动。具体负责教学计划实施和考查工作。研究生本人应特别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师的作用在于培养、启发他们全面思考独立分析、正确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教学
1、学分
教学16学时为1学分。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修12-14学分,其中学位课6学分,非学位课程2-5学分,专业英语写作、Seminar和听学术讲座等开放式教学的课程(简称开放式课程)各1学分。
实践性课程中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各计1学分,均为附加学分。
2、授课方式、成绩评定方式
1)授课方式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选择讲授和实验,或讲授和操作,或实验,或讲授和研讨,或研讨、读书报告、指导、自学等等形式。
2)成绩评定方式研究生的科目成绩评定分为考试与考核两种方式。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上可获学分。考核科目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格以上可获学分。
3、课程教学
博士研究生课程性质统一定为学位课(含公共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含必选课和自选课)、开放式课程、实践性课程,具体事宜按《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1)学位课博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2门,英语2学分,政治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专业学位课为森林培育学2学分。
2)选修课2-5学分。
3)开放式课程。目前设置的开放式课程是必修课程。开放式课程有Seminar、专业英语写作、听学术报告三门,课程结束,考核及格,各计1分。
3.1 Seminar
Seminar应结合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由导师、学科与相关领域专家、研究生共同参加,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展开。Seminar每学期举行不少于2次(其中研究生本人汇报不少于1次),累计不少于10次。导师负责对研究生Seminar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研究生秘书检查备案。凡检查通过者,记1学分。
3.2专业英语写作
专业外语写作课程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两年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及论文选题进行不少于二篇文献资料的英译汉(或汉译英),英译汉每篇字数不少于6000汉字,汉译英不少于1万字符;或用所学第一外语撰写一篇与本人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报告)并进行投稿,每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符。导师负责对研究生专业外语写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记1学分。研究生应将《专业外语写作考核表》及本人所写的中、外文文稿装订后于入学后第二学年末提交到所在学院,由研究生秘书备案。凡检查通过者计1分。
3.3听学术讲座
鼓励研究生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修养。每个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听研究生处举办的学术讲座3次,并计1个学分。
研究生每参加校内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学术报告、讲座、会议1次,可计0.2学分。研究生每参加校外的学术会议1次计1分,做学术报告加计1学分,所得学分不得与其他规定学分冲抵,但可与总学分相加。
4、实践性课程
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课结束,考核合格,各附加1学分。
4.1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好途径。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可在导师指导下做一些与教学有关的工作如:批改作业、答疑、实验准备,上辅导课及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生产实习;参与编写教材及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或模拟课堂教学等来完成教学实践的任务。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活动由学科组统一安排,7个工作日以上,导师负责指导和考核,考核及格附加1学分。已从事过大学本科教育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或师范本科院校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可免修。
4.2社会实践。为了使广大研究生在学期间能够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走正确成长的道路,并在实践中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必要的。社会实践的内容包括:
A、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
B、开展人员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C、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科学考察,了解国情,接触社会,向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一线的同志学习等。
D、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E、参加各种社会兼职。
社会实践由学科根据学科特点进行安排,研究生处定期组织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一般为20个工作日以上,指导教师负责考核,考核及格附加1学分。对入学前有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不做要求。
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英语、森林培育学
选修课程:高级森林生态学、森林土壤学、高级生物统计与分析(上)、经济林研究专题、林木遗传育种专题、植被恢复与重建专题、地理信息系统(GIS)、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林木营养与环境、世界林业、口头表达与交流技巧、林业生态工程、流域与森林水文专题、高级生物统计与分析(下)
开放式课程:Seminar、专业英语写作、听学术讲座(至少听3次)
实践性课程:教学实践:社会实践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为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博士学位质量,博士研究生应在课程结束后、由院(系)组织进行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博士生的中期考核要求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内,开题报告后,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和实施。博士生要在学科内报告论文工作情况,考核审查小组应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课程学习、精力投入、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论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流,最后由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具体要求按《江西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2、学科综合考核。博士生学科综合考核的目的是考核博士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应有一定的知识覆盖面和足够的深度。学科综合考核由学科、专业组织,与中期考核同时进行。《江西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科学研究
1)选题。研究生的科研须从选题开始,与任何科学研究一样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调查、收集、阅读、分析和评价有关文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选题。因此,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选题,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书的撰写。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注重论文的创新、难易程度和论文工作量。
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实验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创新点等。开题报告书首先应征得导师认可,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范围内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论证。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论证通过者,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学院审批备案。在此基础上,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具体要求按《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
3)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是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基石,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动手完成。研究生在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过程中,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和掌握适当的数据收集方法,学习和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数据采集规范,能运用正确的统计方法和手段,自己动手取得学位论文所需要的第一手数据和资料。
2、学位论文
1)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为使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得到所在学科集体的帮助,应阶段性的向所在学科教师做科研报告。进入论文中期阶段后,由博士研究生报告科研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建议,改进论文工作。
中期研究报告后,由博士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攻读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情况表》,由指导教师审核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2)撰写学位论文的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表明博士研究生掌握了森林培育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及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层次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2.1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对科技进步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2.2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3 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博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实验、观测或调查的材料为主。
2.4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约在7万字以上。
2.5 学位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
2.6博士研究生用于做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3)论文发表要求。
按《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执行,同时符合赣农大园发[2012] 3号文件《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论文(作品)发表暂行规定》的要求。
4)论文送审、答辩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送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后,进行一次预答辩。修改后再双盲送审。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学院须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组织论文送审,组成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应做到公正、公开、严格要求。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者,即可授予博士学位。校园网公示二个月无异议,方可颁布发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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