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属法学学科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级学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动力,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必然性”。同时本学科也关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体系及各部分间的内在联系。本学科是一门涉及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
培养目标
1、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2、在关联学科中,掌握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形态与新学科;
3、了解当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沿和发展动向以及学科方法的专题;
4、熟悉学术研究的路径,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检索水平等计算机应用;
5、能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
6、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阅读外文书刊,撰写论文英文摘要;
7、学位获得者能胜任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教学、科学,或能适合从事党政群团等政府机关、高校、企事业的管理工作。
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与科技社会发展;
2、国外马克思主义;
3、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
4、马克思主义与党政理论。
培养方式与方法
建立导师组集体指导与个人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研究生定期向导师(组)汇报政治思想与业务学习的制度;导师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研究生及时跟踪与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适当安排研究生参加导师的科研活动。
相近学科
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相关的学科有:政治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经济法学,科学技术哲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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