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领域,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7 年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本领域秉承“艺术+技术、信息+文化”的前瞻性办学理念,依托十三五重点建设“工业产品设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一流建设学科“设计学”、校地共建的产业研究院和实践教学基地,以 “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培育艺术创新设计人才,实现教学实践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对接。
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专业技能及良好综合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该领域毕业生应能够胜任艺术设计实践、教育、 管理与策划等工作,并具备跨专业实践及自主创业的能力。培养要求具体如下:
1、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术修养、专业素质,具有合作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积极为我国文化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宽阔的视野和敏锐的观察力,具备解决设计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4、满足企业、院校、研究机构及政府部门所需,胜任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岗位,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能力。
研究方向
1、品牌与文化再造方向
通过对传统造物精神、方法和原理的学习发掘传统文化精髓,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将传统工艺、设计元素与智能化、信息化相结合,开展文化再造工程。聚焦自主品牌成长与传播,促进我国传统工艺、文化振兴。培养基于传统文化再造与品牌策划、设计、传播于一体的整合设计人才。
2、创新设计工程方向
聚焦“中国制造 2025”战略,通过工程和技术实现支撑突出“智能+、互联 网+”特色。运用现代设计理念,以产品整合创新、用户体验和商业开发研究为内容,培养学生表达力、思维力、整合力和实现力,为促进“中国智造”培养艺 术与科技观融合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3、信息与服务设计方向
融合艺术设计与信息技术,以信息交互领域的体验和服务设计创新和商业开发为内容,研究对象主要涵盖信息产品开发、用户体验、信息可视化、交互设计、 服务设计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内容,培养“艺术、科技、商业”融合的高层次应用 型人才。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参加专业实践、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两年。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培养方式与原则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侧重提高其独立进行艺术设计的能力,主要采取课程学习、设计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
2、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积极创造实践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4、实行导师负责制,可聘请本领域高水平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5、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
6、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研究生培养主要进程、毕业创作的大致方向、选课及必读文献等。培养计划制定后,应依照执行。培养计划须在新生入学后 1 个月内完成。
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中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课程等)着重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拓展专业视野、掌握专业实践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专业必修课(与专业相关的课程),着重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学生的个性诉求和跨专业选择提供一定空间,有利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课程内容根据《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设置,涵盖艺术设计领域各专业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习阶段至少应修满 53 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其中 必修课不低于 15 学分。实践类课程由课堂教学实践课程和开放性实践课程组成, 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 60%,一般不少于 30 学分。其中,开放性实践课程占实践类课程总学分的 20-30%左右,为 9 学分。选修课程一般不少于 8 学分。
课堂教学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 16 课时为 1 学分。各类课程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开放性实践课程主要指不限于以课时做学分统计依据的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的实践活动,包括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考察、学术活动等与艺术设计相关的实践活动。开放性实践课程的课程管理和学分计算办法,可通过考核学生参与活动的 程度或参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认定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实践的形式是在各研究方向专业实践课程的基础 上,结合社会项目、学术活动、艺术设计赛事、展览等进行的专业实践、设计作 品应用、发表、参展、获奖等。同时也可以是参与导师的项目研究、教学和课堂 讨论,以及指导本科生的课程设计、辅助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等,导 师根据学生参与次数和表现给予学分。每位艺术硕士至少参与以上项目活动 3 次,计 2 学分/次。每次艺术设计实践之后,学生须提交一份不少于 3000 字的 实践报告,必须有导师的评语和成绩。共计 6 学分。
2、艺术考察。艺术考察要求目的明确,时间由导师根据课程安排带领外出。 艺术考察结束后提交一篇不少于 3000 字的艺术考察报告,要求图文并茂。
3、学术活动。各研究方向的学生须积极参与专业学术理论和专题实践项目研 讨和交流活动, 具体要求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杭电研〔2021〕22 号)有关规定执行。
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专业学位课程:设计史论、设计方法、文献选读与论文写作指导;
专业选修课程:传统手工艺再造、文化创意产业理论与实践、品牌设计与传播、现代包装设计与应用、服务设计思维与创新实践、媒体艺术设计实践、设计创新与管理、交互设计专题研究、物联网信息产品设计、智能产品设计实践、整合创新设计与实践、信息可视化设计、虚拟设计及应用、艺术视觉语言研究、中国传统设计艺术研究、设计符号学、可持续设计理论与方法、交互设计与用户体验、艺术美学、设计前沿研究、设计策略专题研究、图形研究、设计心理学与社会学研究、CMF 设计研究、影视广告设计、可持续设计与实践;
公共选修课程:压力管理与潜能开发、英语听说、体育、科技文献检索、企业运营管理、知识产权、学术英语写作、日语、生涯管理与就业指导、工程伦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科技创新与创业、数学建模、智慧城市技术和应用、20 世纪欧美文学专题、中国艺术赏析、心理学与生活、科技翻译、研究方法入门。
毕业创作与学位论文
毕业创作与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毕业创作与论文工作时间。
1、文献选读
艺术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实践和选题,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了解国内外行业动态,通过文献查阅,对收集的资料作出分析和评述,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要求开题时阅读中文文献不少于 50 篇,外文文献不少于 20 篇, 并完成不少于 5000 字的《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
2、选题与开题
艺术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初完成创作的选题工作;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并结合专业特长,充分考虑到导师的指导范围以及完成创作所需的物质条件限制。要对专业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艺术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创作的开题工作,未修满学分者,不能开题;开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课题名称、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创新点以及创作方法与工作进度等。开题报告结束后,学院将《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和开题报告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3、设计创作
艺术设计领域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必须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独立原创的毕业设计作品,作品内容和数量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确定。毕业设计作品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应用探索深度,体现出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
4、论文撰写
艺术设计领域各研究方向选题应体现所属专业方向的性质、特点和范畴,必须与设计实践紧密结合,是对毕业设计创作实践中的问题、案例、方法等研究进 行分析和阐述。
专业学位论文的写作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 的论述,要围绕自己的毕业设计创作展开研究性的调研与分析,要从与设计创作相关的文化性、创新性、应用性等多角度展开具有原创性的思考与论证。
5、科研业绩要求
为提高我校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前必须参加科技工作及科技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学位。
具体要求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规定(试行)》的 通知 (杭电研〔2021〕2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修订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 发表 1 篇及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作为学位申请条件之一。
毕业和授予学位
1、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 70%,评分标准按选题概 念 20%、创意创新 30%、形式表现 30%、研究应用价值 20%的比重进行作品评定。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 30%,评分标准按选题价值和难度 20%、创见性 20%、总体 结构及逻辑性 20%、查阅文献和资料能力及对论题的论证表述 30%、论文格式及写作规范 10%的比重进行论文评定。毕业考核各环节公开进行,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
1)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要求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是研究生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应体现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应用价值,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独立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设计 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专业理解力、驾驭力和想象力。
2)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提交专业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
(1)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
(2)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杜绝 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3)专业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字数不少于 1 万(不含谱例、图表)。
3)评阅与答辩
一般在第六学期末安排毕业答辩;答辩前成立毕业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艺术设计及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暂行规定》(杭电研〔2007〕172 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考核由论文盲审、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及毕业论文答辩 三部分组成。
2、授予学位
修满规定学分且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 示(现场展示的作品电子文件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须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培养单位存档。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期间若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的文件规定不符,以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新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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