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门类:工学
学科名称:机械工程
学科代码:080200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于2003年获得机械设计及理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准建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的学术队伍结构合理,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杰出人才。本学科具有较宽的学科覆盖面,在机械结构性能评价与可靠性、工程摩擦学及表面工程、弹恢复性智能系统及生物机电学、系统仿真与智能传感测控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技术等研究方向上特色鲜明。
培养目标
本学科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机械工程学科宽广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机械工程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发展动向和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理论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机械工程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文学术论文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培养年限
080200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生的学制4年,学习年限6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6年。
研究方向
1、机械结构寿命与可靠性;
2、工程摩擦学及表面工程;
3、弹恢复性智能系统及生物机电学;
4、系统仿真与智能传感测控技术;
5、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技术
学分要求
1、博士生应完成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4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非本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加选本专业硕士生的专业课程2学分,但所学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3、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我校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学科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专业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承认其学分。
4、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学位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习年限内参加重考或重修相同性质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的研究生必须经选课后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与它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在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者,予以退学。
5、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博士生需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士英语口语、博士英语写作、应用泛函分析、组合最优化、微分方程数值方法、非线性方程组数值方法
2、专业学位课程:机械工程学科前沿;复杂机械系统运动学和动力学;现代摩擦、磨损及流体润滑理论;现代传感测控技术、现代制造技术、复杂机电系统控制、微系统加工技术、结构完整性原理
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
1、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一般在第3学期末进行,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小组由3~5位教授组成,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
2、博士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表》。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含专业补修课程成绩)、文献阅读、学术报告及实验技能、开题报告、论文进展、导师对其科研能力的评价等部分。
3、认证结果分为四类:
(1)通过认证继续完成博士论文工作;
(2)未通过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允许再参加一次认证;
(2)再次认证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4)无故不参加认证,按不通过认证处理。
4、开题报告: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50篇)、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该在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于科研经费的来源、试验器材的采购和加工计划等应尽早提前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论文发表
按《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2008年12月修订)》执行。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至少完成三项学术成果(包括专利或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并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不含双边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于SCI收录源期刊。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唯一或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和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华东理工大学。与国内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时,博士研究生的署名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的单位署名顺序和校外指导教师的署名要求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内容及其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学位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