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华东政法大学成立经济贸易系。2002年11月8日,在原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金融专业及经济贸易系的基础上,揭牌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商学院。2007年3月,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设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另外还拥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MF)、会计专业学位硕士(MPACC)授予权。
025100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办学宗旨
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硕士专业旨在培养金融人才,尤其是大批具有金融能力和富有理论素养并能够高效率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人才。华东政法大学在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方面既具有良好的地缘优势和综合教育资源,又具有良好的师资和传统,应成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阵地。
办学优势
华东政法大学培养的金融专业人才强调金融与法的结合,充分利用法学的优势资源,培养社会所需要的既精通金融业务,又熟悉金融法律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位于我国经济中心上海,是以法学为主体,兼有经济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中国大陆首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实验区”成立以来,我校积极投入经济金融研究,立足建设上海金融中心的经济化社会建设宗旨、具有明确的专业指导方向和教学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明确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的完善,提出一系列的金融改革计划,加之上海正在建设自贸区,市场对这类金融人才的需求更加强烈。在2020年前后上海基本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到时国内各商业银行资金调度总部大部分进驻上海,使上海成为全国的资金调度与结算中心;央行国债操作与外汇操作集中于上海,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与信托投资机构)资金操作部门主要集中于上海,上海将成为全国的金融保险中心与信托投资中心、成为中国主要的离岸金融市场,上海的金融人才的缺口将高达上百万。
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建设目标的华东政法大学,亟需在现有的法律专业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以及金融硕士等研究生培养项目基础上,总结办学经验,保持办学特色,发展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形成多种专业学位教育与短期培训协调互补、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事业格局。从而使华东政法大学在保持法学教育特色的基础上,其他学科也能够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办学特色
除了修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要求的专业必须课程外,增设了多门更具专业性、针对性和前沿性的专业化课程。如:金融数据挖掘、科技金融应用、股票期权交易理论与实务、期货交易理论与实务等。还要求学生选修一些与金融学、金融工程学或法学相关的专业课程,如:金融风险管理、国际金融、商法。力求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升专业素养。实践锻炼的地点是浦东陆家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及其他地区的金融机构,实践的时间一般为不低于3个月。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校外兼职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论文。
金融与法的高度结合将是我校金融专业硕士的一大特色,在培养中不仅开设和金融相关的法律课程,如金融法律风险规避、金融合规经营、金融犯罪案例等课程,同时强调金融业务实践与法律业务实践的紧密结合。
上文所述就是华东政法大学MF金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