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350余人。
学校现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3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
(五)收费标准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可作为相关人才予以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上文所述就是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简章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武汉工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