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一级学科:历史学
学科名称:中国史
学科代码:0602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
学科简介
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点肇基于1940年,前身为国立中正大学文法学院文史系。学术传承优良,师资力量雄厚。自1979年起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从 1998年起一直是江西省重点学科、省级示范性硕士点,省高水平学科。2018 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设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和中国专门史4个方向。
学位点师资队伍的年龄、知识和学历结构合理。目前有专职教师及研究人员38人,其 中教授12人,副教授14人,博士导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6人,占教师总数的94.7%; 现有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历史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人,享受国务院政 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赣鄱英才555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人,江西省哲学社科领军人才1人。
学位点研究实力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世界历史》《中共党史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共发表高质量论文170余篇,出版专著33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 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中央部委项目8项,地方政府项目52项,科研经费总额1200余万元,获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19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省级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多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批示,多篇调研报告被省政府、省人大政策、立法采纳,运用历史智慧服务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学位点平台厚实,培养条件成熟。获批并建设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转型研究中心、江西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苏区振兴研究院、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传统社会与江西现代化研究中心,以及“南方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研究中 心”“海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校级特色研究机构;获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近代史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江西地方史教学团队,1 个省级研究创新团队——中国近代史创新团队。购置有“中国基本古籍库”“晚清民国期刊数据库”“鼎秀古籍库”、《四库全书》等史料数据库和电子资源,所在学院有独立的资料室,订购了历史学和相关学科的学术刊物数十种。
学位点有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在明代政治与制度史研究、近代思想文化与社会转型 研究、海昏侯与秦汉社会经济史研究、苏区革命与社会变迁研究、地方历史文献与区域社会研究等诸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术界肯定。
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与严格训练,培养博士研究生成为具有广阔知识面与学术视野、扎实历史 学素养和坚实理论基础的专门人才。熟悉国内外本学科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够 全面掌握中国史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研究资料,密切关注学科前沿动态,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胜任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独立从事教学 或科研工作。
基本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定向就业(非脱产)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不得低于4年,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7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含硕士阶段)。
060200 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1、中国古代史
把握中国古代史历史发展的基本特点及规律,指导学生充分了解中国古代史的核心问题,强化学生分析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能力。
2、中国近代史
主要研究近代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变迁发展,揭示中国从传统到近代社会转型的内在动力和外在表 现,进而探讨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当代中国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3、中国现代史
中国现代史研究方向一是现代农村社会问题研究,主要研究近代以来农村社会变迁诸问题;二是苏区革命与农村社会变迁研究,以苏区革命为切入点,着力研究苏区历史和原苏区地区振兴问题。
4、中国专门史
主要研究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与区域社会变迁的内在联系;透过民间历史文献的流变,及其与人群、制度和环境的关系,揭示社会组织、市场层级、基层行政与乡村社会秩序变动的相互关系。
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
1、把培养博士研究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考生复试和新生入学时导师要做 个别谈话,明确其专业培养目标,把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考核贯穿培养全过程。博 士研究生每 2 个月要向导师汇报一次全面情况。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的作用,有针对性对研究生进行德育教育。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工作、公益 劳动,使自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入学后两个 月内,在师生双方互选的基础上确定导师,未互选的学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坚持以生为本, 因材施教。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及时指导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3、在教学方面,必修课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以自学和专题研讨为主;选修课在 自学和独立研究的基础上,适当组织讨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注意培养博士研究生理 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统一的学风。坚持贯彻“双百”方针,倡导敢于坚持真 理,勇于修正错误,实事求是的学风。既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造性思维,又要注重培养他 们创造性实践的本领。
4、把教学实践、学术讨论、学术访问、科学研究及社会调查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 要环节。博士研究生在第 2-4 个学期内要担任一定的本科生、硕士生或校外的学术讲座、教 学任务;根据专业学习,参加一定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每位博士生必须参与导师的 科研课题,以提高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参加一定的社会调查和田野 考察。力求每年围绕博士论文选题至少提交 1 篇专业学术论文并达到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水 平。
学分要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不少于18学分,其中公共必修6学分,学科必修不少于6学分,
任意选修不少于4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跨学科考生必须补修相关课程,不计学分。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公共英语 1、公共英语 2、专业英语;
2、学科必修课程:史学理论与方法、史学论文写作、中国古代文献与史料学、中国近代史专题、中国现代史专题、区域社会经济史专题;
3、任意选修课程:中国古代政治史专题、中国古代思想史专题、中国近代史研究前沿问题、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专题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经济问题、苏区革命与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历史人类学导论、江西社会研究;
4、补修课程:中国史研究前沿问题、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中国近现代史料学;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硕士阶段需完成全部硕士课程,博士阶段需完成全部博士课程及博士培养环节。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其他相关文件。
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口试、科研论文等形式。学位点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的特点确定考核方 式,加强对博士生基础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思维和研究问题能力的考核。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博士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须保留试题、试卷。学科必修课75分及以上为合格,公共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学位点、研究中心组织的高 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4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 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
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校定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或A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未完成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
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要求和开题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二)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期间,除接受导师具体指导外,还应安排1-2次向导师指导小组汇报论文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商讨解决办法。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办理;博士学位论文实行 100%盲评审制;一题五审。
论文评阅意见:
(1)均为“A”,可以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评阅意见中有 “B”的,学位申请人需对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做出回复;
(3)评阅意见中有 一份为“C”的,但有 1 份为“ A”的,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然后提交导师组审核通过,方可提交答辩;若有两份或两份以上评阅意见为“C”的,则本 次答辩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应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4)评阅意见为 “D”的,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应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论文 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细参见《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博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