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音乐学院
学科名称:学科教学(音乐)
学科代码:045111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敬党爱国、勇于为人师表,乐于教书育人;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能不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与理论,并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实践能力,能结合时代特征和区域文化特色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教学理念与方法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能较为熟练地运用英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招生对象
一般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报考条件以学校正式颁发的招生简章为准。
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课程设置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教育实践等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详询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培养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理论知识的传授和论文的指导,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实践类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2、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采取恰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教师应主动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等方式开展教学,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反思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3、注重课内、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研究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4、课程考核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采用考试形式,公共选修课、教育实践采用考查形式。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以75分(百分制)及以上为合格、公共选修课以60分有以上为合格,教育实践以合格及以上为合格。
实践教学的实施
1、目标与任务
实践教学的目的是促进研究生全面了解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实际、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具体任务是向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技能。
2、方式、内容与要求
实践教学的形式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具体内容为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时间安排上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段实习。
教育见习过程中,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研究生听课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和跨专业的研究生听课不少于6节。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次。
教育实习前要做好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每周听课不能少于4节、独立讲授新课不能少于6节、集体讲评次数不能少于2次;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不能少于2次。
3、时间要求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
4、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的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保障实践教学在人、财、物上的投入;成立实践教学导师组,全程负责研究生的实践指导、监控和总结工作。建设能满足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需求的基地,选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实践导师指导实习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
5、建立科学的实践教学活动考评机制。
教育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提交1项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实践成果。教育实践总结报告(教育研习报告)内容应包括收获与困惑、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和努力方向等,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实践成果可以是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省市教育教学论文奖、教学竞赛奖等。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工作由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论文写作、论文检测和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构成。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工作。
2、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3、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内外评阅和优秀论文评审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机制。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格式规范的学位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两审制,评阅专家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的中小学专家型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4、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
5、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