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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教育经济及管理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江西师范大学| 2023-08-11|10068

所属学院:教育学院

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学科名称:教育经济及管理

学科代码:120403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培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和经济科学等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理论素养,了解国内外教育管理领域研究新进展和实践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基本方法,有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毕业后能胜任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培养方向

1、教育政策与评价

本理论方向主要研究教育与个体发展的关系、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教育目的、教育功能、教育价值、教育制度等。本方向主要研究当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及得以实现的教育制度和政策措施研究、教育行政体系的权责划分、制度建构和考核评价研究等。本方向的导师有万文涛教授、黄友泉副教授、杨强副教授。

2、学校管理与咨询

本理论方向主要研究我国各极各类学校的管理理念、制度、过程、方式、学校管理所遇各种现实问题等。本方向的导师有胡平凡副教授、孙锦明副教授、张丽副教授。

3、教育经济与财政

本理论方向主要研究教育与经济的关系,重点关注我国教育经费在筹措、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等。本方向的导师有陈运平教授、陈胜祥教授。

学制

培养实行弹性学制。本学制基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不超过2学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公共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专业英语、学术论文写作指导;

2、学科基础课程:教育原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方向核心课程:管理思想:历史与趋势、教育行政学、教育经济专题研究;

4、方向探究课程:学校管理与咨询、系统科学与教育管理;

5、方向选修课程:教育统计与测量、数据分析与教育决策方法、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育财政专题研究、教育管理实践智慧研究、名校寻访与研究;

6、跨学科补修课程:德育论、课程与教学论。

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7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课程结构分布如下:

本专业的课程分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二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属本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

公共课设置公共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4门,共8个学分,由学校统一开设。专业英语、学术论文指导由学院统一开设。

学科基础课设置教育原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及等2门,每门3学分,共6学分,由教育学院统一设置。

方向核心课设置管理思想:历史与趋势、教育行政学、教育经济专题研究等3门,每门3学分,共9学分,由教育学院统一设置。

方向探究课设置学校管理与咨询、系统科学与教育管理等2门,每门2学分。为进一步拓宽基础,扩大知识面,本专业研究生还可跨学科选修相关专业的选修课程。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由指导教师选择确定、监督考核,不计学分。

课程考核。硕士生培养方案设置的各门课程均应进行考核,硕士生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或“中”及以上为合格。公共必修课和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及格”及以上为合格。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硕士生课程的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课堂闭卷、课程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硕士生课程的考查,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提倡以撰写文献阅读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加强课程过程考核。

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和课程特点,自行选择考核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考核方式,各学科均应注重对硕士生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

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本专业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校内外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本专业研究生必须参加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少于10周。教学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可在本校担当本科生任课教师的助教,并为本科生上5节以上的课程;亦可在周边高校或中小学兼任1门课程。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或第五学期进行,实践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参与课程调研,可以是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进行见习,亦可以是参加社会调查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由研究生本人与导师共同商定,由导师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等级制,合格以上者可计1学分。

文献阅读

充分发挥本专业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学科基础知识中的作用,本专业按培养方向开列反映本培养方向学术传统和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必读和选读著作、文献及主要学术期刊的目录,对硕士生在读期间的文献阅读量提出明确要求,三年要求阅读六本专著与两本本方向核心期刊,把文献阅读情况作为硕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按培养方向制定考核标准与办法。

中期考核

为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的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前,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本专业实施按培养方向进行文献综述撰写报告制度,由导师组实施文献综述审核通过,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末通过文献综述撰写环节,不能进入论文阶段,具体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能力的培养

本专业突出硕士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科学研究贯穿于培养全过程。出台激励政策,鼓励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课题研究,促进硕士生科研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提升。硕士生在校至少要发表1篇高质量论文。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综合训练,是培养硕士生学术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院一般在第四学期开学初开题,一般在第六学期初进行论文预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预答辩后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实行学位论文双盲审制度。

(一)论文开题报告

本专业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研究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和做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同意,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完成,并报院系备案。

(二)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在第五学期9月中旬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论文完成后必须经导师认可后签署同意送审意见书后,才能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培养方式

(一)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硕士生培养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主要负责硕士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由3-5人组成,拓宽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个性化发展。

(二)完善以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度。

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既要发挥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的教育作用。导师应为在学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三)采取多样化课程与教学范式。

专业课程教学运用问题式、研讨式、案例式和参与式等多种教学范式,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实证分析等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小微学分课程(1-2)、习明纳(Seminar)课程、系列讲座课程和短期课程等四种形式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学院设立创新基金课题

为保证硕士生在学期间或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学院设立创新基金课题资助制度,每年在申报校级与省级的课题项目中按培养方向遴选1-2项进行资助。有效提高硕士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五)学术交流活动

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讲学,或派出研究生到国内外的重点研究型大学或科研机构修读部分课程或访学。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本学科的省级及以上会议。

(六)增加国际化培养环节

平均每年至少派遣2-3名同学到境外大学研修或合作培养;每年邀请至少1名境外知名学者开设短期课程、研讨班、讲座等。

(七)繁荣学术氛围

设立导师及青年博士教师论坛,每年为硕士开设至少1次学术讲座。学院设立“新教育论坛”,研究生每月开展1次学术活动,每个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繁荣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氛围。

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上文所述就是江西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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