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涉外法律教育传统。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校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均为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法律院系。
法学院2010年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等学术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2023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
030108 国际法学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设立于1985年,系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培养目标为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胜任国际法学学术研究及争议解决实践工作、相应的司法工作和涉外企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创业思维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国际法专业的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上的国际化和实践化,在学位基础课的配置上不断增加英文课的比例;为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应用型课程在专业选修课中的占比。
国际法学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有高水平国际化的导师团队。张庆麟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参编《国际经济法》马工程重点教材,为国际经济法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的成果。
法学院连续举办了6届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每年吸引了来自国内外高校的百余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投稿,已经成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全国性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活动。2020年3月,由2019级国际法学硕士生李达等组成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代表队取得了第十八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科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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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于2011年获得授予权,依托于公共管理学院,拥有结构合理、水平上乘的师资队伍。125200 公共管理MPA研究方向涵盖行政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土地评估与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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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制三年,学科注重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转型和改革;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社会保障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社会保险与精算、社区公共服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特殊群体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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