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法学院
学科名称:法律(法学)
学科代码:035102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级别:硕士学位
学科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10年正式开始招生。本学位点在法学院原有的国际法(海商法)、民商法、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点基础上设立,着重培养实务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学院现有硕士导师约40名,大多兼任律师或仲裁员,教学科研和专业实践并重。於世成教授、蒋正雄教授、胡正良教授等在学界和实务界具有广泛威望和影响力。我院长期以来与实务部门保持密切交往和良好互动,部分知名律师和法官担任我院兼职教授。
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业型、务实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的任职要求。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035102 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海事国际私法、航运政策与法律等;
2、民商法:民法、商法、国际商法、民商事纠纷处理等;
3、经济法:经济法、金融法等;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船舶污染法、环境保护法等;
5、刑法学:国际海上犯罪学、航运刑法学;
6、诉讼法学:海事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公共英语、法律英语;
2、学位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论文写作指导;
3、专业学位课程:民法学、经济法、国际法;
4、推荐选修课程:法律实践、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中国航政法与港口法、国际贸易法、海事国际私法、海事诉讼和仲裁、船舶碰撞法律和实务、船舶物权。
实践环节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2、法律文书;
3、模拟法庭训练;
4、法律谈判;
5、实务实习。
其他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与专题讨论会;
2、文献阅读;
3、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中期考核
第三学期初
注:(1)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55个学分,并完成培养计划中其他必修环节的全部内容,方可进入论文阶段,申请论文答辩;
(2)公共英语分类及课程安排见《上海海事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修订版)》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办法(修订版)》。
本学科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强调职业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不少于1年。实践性课程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和法律谈判。此外,在法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航运企业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
上文所述就是上海海事大学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上海海事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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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于2011年获得授予权,依托于公共管理学院,拥有结构合理、水平上乘的师资队伍。125200 公共管理MPA研究方向涵盖行政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土地评估与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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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制三年,学科注重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转型和改革;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社会保障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社会保险与精算、社区公共服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特殊群体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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