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是在 1956 年我校创始设立的会计学专业基础上建立的专业学院, 是我校传统优势学院,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财经人才的主要培养单位,也是浙江省最早的财会人才培养单位之一。会计学学科是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浙江省重点学科,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浙江省优势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为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
会计学院于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工科院校中最早获得会计学硕士点的单位之一,浙江省最早拥有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体系:(1)会计学学术型硕士,1990年7月获得授权资格;(2)会计学硕士专业学位(MPAcc):2010年获得授权资格, 浙江省首批获得 MPAcc授权资格的单位之一,2017年起开始招收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3)审计学学术型硕士:1995年设立审计学专业,2011年获得审计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目录外增设,浙江省首批);(4)审计学硕士专业学位(MAud):2018年获得授权资格;(5)会计学同等学历硕士招生资格:1999年获得授权资格,是浙江省唯一拥有会计学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单位。目前,已形成完整的“本-硕-博”审计学科体系,为信息化、智能化审计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学科支撑。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梯队结构合理。目前拥有特聘教授3人、教授11人、 副教授19人、博士34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9人,校外兼职企业导师80余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1人,浙江省优秀教师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1人、第三层次培养人才5人,之江青年社科学者1人。从事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教师38人,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占比为69.4%,具有实践经验者占比 94.7%。
本学科研究方向稳定,科研实力较强,特色明显,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有关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16部,出版教材11部。 近 5 年来,本学科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13项,省部级课题20多项,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各类奖项10余项。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第一要务,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探索“卓越会计师”培养模式。学院依托学校信息化背景,强化学生信息化能力,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审计领军人才和理论实务界骨干。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化、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敬业精神。
2、掌握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现代审计基本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文献。
4、熟练掌握大数据等审计技术,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5、具有家国情怀,身心健康。
研究方向
1、政府审计与绩效评价:探究和剖析大数据和云计算环境下政府审计模式 的转型、审计技术的升级,探讨基于现代审计评价技术的绩效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以及预算执行结果综合评价。该研究方向旨在为政府审计部门培养国家治理和绩效管理人才。
2、舞弊审计与鉴证服务:重点研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识别、评估和应 对及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系统研究舞弊审计,探讨智能化审计模式、 智能化审计技术及智能化审计风险。该研究方向旨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及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培养专业人才。
3、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结合数字经济环境,重点研究企业风险管理审计、 公司组织战略审计、公司治理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探讨企业治理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的理论、路径及对策。该研究方向成果旨在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实现组织价值增值和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人才。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参加专业实践、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 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最长不超过4.5年。
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
培养方式与原则
(一)学习各环节的设置、安排及学分要求
1、MAud 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 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 年;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2、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模拟训练、沙盘演 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每门课程除理 论教学外,还包含必要的课程设计或课内实践环节。
3、借助第二课堂拓宽研究生知识面。邀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校外企业导师或本校有相关工作和研究经历的教师定期 开展本专业前沿动态讲座,引导学生关注前沿发展动态和实际问题。
4、重视、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5、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6、根据学科发展与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可以对培养计划内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建立开放性、动态性课程内容改革机制,如课程模块化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充分体现前沿把握、社会参与、学创研用结合。
(二)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
1、审计专业硕士学位采取“双导师制”,即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 所和政府审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理论造诣较高的专家担任企业导师,与本 校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的方式。企业导师须独立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教学任务,参与指导学生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职业规划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实践环节,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应用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 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专业硕士的专业实践教学主要依托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实践创新基地和导师科研实践平台,采取校企联合培养、导师项目培养和自主实践等方式开展。
1、专业实践教学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专业实践,持续时间至少为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一年。
2、专业实践有关要求
学院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1)学生在专业实践前应制订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并及时报学院。
(2)学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解决有研究意义、有一定难度且主题明确的 实际问题,同时深入企业,体验企业的文化和运作方式,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 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周记》。
(3)学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应进行总结,撰写不少于 5000 字的专业实践报 告,填写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简 称“专业实践考核表”)上
3、专业实践的考核
对专业实践的考核分为专业实践活动和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两部分。
(1)专业实践活动考核。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汇报、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及不少于 5000 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 4 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2)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考核。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 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考核合格记2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专业实践考核表”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2周内提交到学院审核并备案。学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跨专业入学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对非会计类专业毕业的学生(指非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在入学后必须补修会计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和审计学五门课程,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 计学分;补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1、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类)专业、二专业为会计学(类)专业或取得会计学(类)专业双学位证书的,可免修上述五门课程,或免修已选修并参加 考试合格的相同课程。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 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3、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统一考试并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发的单科成绩通过单或全科成绩通过单,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组成。 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类。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应修满39学分,其中学位课21学分,选修课12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学分。
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特色和优势,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学位课)学分。
课程设置
公共学位课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专业学位课程:管理经济学、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审计法律研究与案例、审计思想史;
专业选修课程: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研究方法、管理信息系统、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会计系统设计与财务共享、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企业并购与企业价值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大数据与财务决策、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政府审计、财务报表与企业经营分析、当代管理理论概述、大数据审计、学科动态讲座;
公共选修课程:压力管理与潜能开发、英语听说、体育、科技文献检索、企业运营管理、知识产权、学术英语写作、日语、生涯管理与就业指导、工程伦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科技创新与创业、数学建模、智慧城市技术和应用、20 世纪欧美文学专题、中国艺术赏析、心理学与生活、科技翻译、研究方法入门。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要体现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以应用性、实践性为主,有明确的审计、会计等职业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不提倡没有职业背景的纯学术性的理论文章。
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审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审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审计工作实际问题 的能力,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政策研究、案例分析报告、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实证研究等多种形式。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 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 2 万字。
(2)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年的论文实际工作时间。
(3)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分析和述评。
(4)论文的正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或有所创新。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论明确,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形式规范。
(6)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杭电研[2012]311 号)》。
2、开题、院内匿名评阅和预答辩
(1)学位论文开题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开题答辩,答辩 通过后开始论文撰写。开题报告需要校内导师和校外企业导师签字同意。
(2)实行院内匿名评阅制度,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增加院内匿名评阅环节, 通过学院组织的院内匿名评阅,并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3)实行预答辩制度,即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预答辩通 过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经过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论文盲审。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 1 年左右方可申请答辩。
3、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规定(杭电研[2007]172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 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至少邀请一名审计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杭电研[2007]172 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具体要求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规定(试行)》(杭电研
〔2021〕22号)执行。
上文所述就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介绍,欢迎广大学员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深造,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更多报考信息请咨询亚培研学研究生培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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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科于2011年获得授予权,依托于公共管理学院,拥有结构合理、水平上乘的师资队伍。125200 公共管理MPA研究方向涵盖行政管理、教育领导与管理、土地评估与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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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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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制三年,学科注重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转型和改革;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社会保障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社会保险与精算、社区公共服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特殊群体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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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制三年,学科注重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转型和改革;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社会保障理论与方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社会保险与精算、社区公共服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特殊群体与社会保障。